发改委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2007-7-20 8:42:20 《华夏酒报》 姜江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请报送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计划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方政府分地区、分年度认真落实对酒精等行业生产能力落后的淘汰力度。
  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加大对酒精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切实落实责任制,量化各地“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指标,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报送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计划方案,加强政策落实。
  目前,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国家已颁布执行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环保政策及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评审不达标和超标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实施淘汰(包括:落后企业、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
  针对酒精行业的具体标准为:酒精行业主要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置(适用GB8979—96《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年产3万吨以下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此次,发改委强调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一定要科学量化指标,将指标分解到企业,同时还要求各地填写并报送《2007-2010年全国分年度、分地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一览表》和《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企业名单》。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