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十三:“责任营销”用诚信赢得市场

2007-8-1 8:50:59 《华夏酒报》 韩永奇 评论(0人参与)
《华夏酒报》编辑部:
     “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有良心的企业……”,“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品质决定命运”等等,这些标语在很多企业门口或者会议室都能看到,但是,近年来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却让人不得不对这些口号产生怀疑。
     2002年,“三精一水”的泛滥,导致山(野)葡萄酒这个“地雷”终被引爆。2004年12月底,山东省工商局通报了山东省2004年第四季度对大米、果汁饮料葡萄酒市场的质量抽查情况。抽查结果也让不少消费者大跌眼镜:山东省葡萄酒市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理化指标不合格,违规使用添加剂。本次抽查的40种葡萄酒中,理化指标不达标或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超标以及违规使用的情况屡有发生。
     2001年建的厂,却造出了1992年产的葡萄酒;2000年后生产的葡萄酒偏偏标上1993年制造;本地产的葡萄硬说是来自优质葡萄产区!当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夸大其辞甚至是虚假的广告时,消费者究竟对它玻璃瓶里装的液体了解多少呢?为了营销而营销,为了销售而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不良葡萄酒厂商利用这些伎俩和消费者的不知情大赚昧心钱。
     追求利益最大化,对企业而言,本无可厚非,但赚钱要取之有道。由于目前国内绝大多数葡萄酒企业的资金实力、发展规模,以及葡萄酒行业过于浮躁的营销心态,导致许多葡萄酒企业的短期行为不断,甚至做出了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下去,肯定害了整个行业。
     为什么有些葡萄酒企业老是拿年份酒忽悠消费者?为什么葡萄酒企业营销这样不负责任,不把葡萄酒消费者当回事!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企业“责任营销”意识不强,“营销”与“责任”脱钩而造成的。一句话,正是“责任营销”没有在葡萄酒行业引起重视,才出现了这样大的乱子!
     “责任营销”是以关心人的生存发展,社会进步为出发点,借助社会活动与消费者沟通,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产生偏好,在作购买决策时优先选择该企业产品的一种营销行为。
     “责任营销”不是口号,更不是手段,它是实实在在从营销的各个环节中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开展一系列活动。
     对于葡萄酒企业来说,由于其产品涉及广大的消费者,其普遍性社会服务责任的存在,导致它与政府、公众、产业、社区、环境的关系比其它产业要更为广泛和密切。如何以我们的营销策略为载体将它们处理好,是“责任营销”研究的课题。当前社会舆论环境对葡萄酒企业压力很大,对此,企业更应该通过开展社会“责任营销”,达到企业产品的销售增长、社会责任实现、社会关系改善的效果。
     笔者认为,作为葡萄酒企业的“责任营销”观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做好酒,让广大消费者放心;另一方面是卖好酒,让营销体现出社会的“责任”。
     “责任营销”意味着“不是所有的钱都可以赚,不是所有有效的方法都可以用”,它无疑是对企业管理与经营智慧的高要求,甚至会增加企业成本,减少获取利润的机会。要知道,在“责任营销”观念指导下的企业是在保护和提升消费者,而不是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获取利润,尽管这种利润在短期内往往是很容易获得的。
     另外,当前葡萄酒的广告宣传不实之处太多。笔者认为,在葡萄酒产品广告宣传中,需要的是客观、实在地介绍各种葡萄酒的特质和功效,不要不负责任、不着边际地乱说一通;还有酒标设计,要标明“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要酒后驾车”、“未成年人请勿饮酒”等劝说语,其实,目前迫切要求标示正常人不损害身体健康的饮用量,甚至需求各种酒品的营养配餐组合等等。这样,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葡萄酒营销就能够体现出最大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的高度责任。久而久之,你的责任就转化成了消费者对你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就变成了你的市场!
     “责任营销”的核心是责任,其实,“责任营销”与一般营销策略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能够真正突出“责任”二字,并有效地改善传统营销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理论与执行脱节、对客户责任感不强以及执行力不够等弊端。其运行特点重点表现在营销执行力、务实勿虚等方面。比如产品出库上我们应该帮顾客把关,对葡萄酒产品进行详细的分检、仓检、出货抽检等。
     此外,“责任营销”还将突出对业务人员的规范操作流程与注重过程管理,以避免业务人员在终端市场走马观花式的不良作风。要求业务人员要针对客户存在的问题,比如库存、产品滞销等现象进行细致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进而全方面地维护永久性的“婚姻”关系。
  “责任营销”作为营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葡萄酒营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让我们在营销实践中去认真的体会、把握和思考,让“责任营销”在葡萄酒营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华夏酒报》战略营销顾问  韩永奇
                                                      200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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