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十七:“责任营销”助力企业成就百年基业

2007-8-29 8:30:07 《华夏酒报》 张海良 评论(0人参与)

《华夏酒报》编辑部:
     诚借贵报,业内人士都在讨论“责任营销”这一市场概念,理论与评论的蓬勃繁盛是伴随着酒行业发展到一定高度应运而生的。前者已从各个角度透视了“责任营销”这一市场概念;作为后来者,我就用文化、道德、市场等来过滤一下“责任营销”,并将责任营销分成了四个层次——产品质量、人文关爱、社会公益、百年品牌。
     如果将中国文化和道德正义浸渗营销工作,企业即可担当一种责任;如果在营销工作中饱含责任一念,那么企业百年品牌怎么会是“金玉其外”?
      既然是“责任营销”,就算是望文生义,也知晓其中的意思是要对消费者负责,应该给予消费者更多的关注。其实不尽然,企业在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同时还要为行业的发展、企业自身的品牌发展负责,切不可为一味追求企业利润而饮鸩止渴。


产品质量
是“责任营销”的基础

     “责任营销”首要想到的就是产品质量。酒,剥去历史和文化,就是直接饮用的液体。它直接关乎着人的身体健康和饮入后的身体反应。就算天破了,企业也要关注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所以“责任营销”最基础的就是酒品的质量。营销假酒即使获得短暂成功,消费者饮用之后的事故,不仅会让企业成为众矢之的,也会让这一销售链条涉及的所有环节深深地烙上道义谴责的印痕。


人文关爱
是“责任营销”的现实诠释

     早在1839年,就有外国专家作出“脂肪肝和肝硬化与慢性酒精中毒有关”的断论:每日饮用烈性白酒80克至150克持续10年以上者,90%可能有脂肪肝,10%至35%可能有肝硬化或酒精性肝炎。 在生活中,酒后滋事、酒后车祸、酒精中毒等等也是屡见不鲜。
     对消费者的关爱,跳过产品质量,成为“责任营销”的现实诠释。 “吸烟有害健康”就算是国家强制性行为,多多少少还是带上了点人文色彩,而因饮酒引起的事故却从未被企业和营销界所关注。对企业而言,利润是首位的,当然是销量越多越好。
     其次是在苦苦的追寻中如何在众多文化之中建立一席之地。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福文化、家文化等等,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就算再挖掘更多的文化内涵还会犹有余地的。
     多数的企业却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文化深入挖掘的过程中却没有发现人性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现实诠释。市场的成熟催生消费的理性,消费层次在不同的市场也被划分出不同的等级。中国市场已经走过了产品经济阶段,体验经济浮出水面,服务经济也被业内人士摇旗呐喊。那么酒行业的人文关爱是不是应该作为整个行业对消费者的关爱而提上日程呢?如果某一个企业能够加上对消费者的关爱,那么它的整个品牌系统定会变得异常亲切。


社会公益
是“责任营销”的已有承载

     社会公益活动,是企业昭示“责任营销”的重要承载方式之一,也为大多数的企业所应用。赞助希望工程,为遭受自然灾害的居民捐款等等,这一方式不仅仅局限于酒行业,在各个行业均有应用。
  企业希望在为社会做出回报的同时收取相应的品牌效益。公益,就像一把双刃剑,挥舞不当难免会误伤了自己。伤了企业自身的公益活动一定不是站在责任的角度上去做的审视,而是为公益而公益的行为。


百年品牌
是“责任营销”的长远之路
     “责任营销”,跳出企业与消费者这一可见范围内的营销,还包括对中国酒品建立百年品牌的责任。酒,自古就与文化、正义息息相关。古代的诗人、文人、梁山好汉、绿林草莽等等无疑都是酒的忠实追随者,也因此留下了“斗酒诗百篇”、“一壶浊酒喜相逢”的历史文化为今人谈论。
     在现代市场中酒文化也被企业广泛挖掘,“孔府家酒,叫人想家”的儒家文化与家文化、剑南春的“唐时宫廷酒,盛世剑南春”的历史厚重、汾酒的“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词引用、“中秋团圆、金六福酒”的“福”文化,使得白酒行业内百花齐放,大有百家争鸣之意。然而在酒文化繁盛之余,还应冷静的观看文化的发展和持久力。
     部分产品缔造的文化虽鼎盛一时,但未能实现长久的文化流传和品牌坚持。孔府系列的儒家文化,现已被冷落一隅。白酒中的黑马金六福酒在一路高歌福文化的市场拼杀中,拚杀出了自己的根据地,然而若想增加品牌的持久力,在文化丰满的基础上还要凝聚一种酒业品牌的责任在里面。这一品牌责任不仅要在品牌文化中挖掘中国酒文化的悠久历史,还应在渠道通路、终端销售中融入一种文化,去共同营造企业的品牌。
      “责任营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看,都是企业在成就百年基业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它会让企业站在大义和正义的角度去观看企业自身的发展进程,因为,“责任营销”折射着企业的高度和气魄。

                                                                            中改院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副主任 张海良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nbsp;            2007年8月24日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尹贵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