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中州”闹中原

2007-8-6 12:52:10 《郑州日报》 栾月琳 孙志刚 评论(0人参与)

     “中州”名气大引来仿效者

    在省会烟酒经销行业内,获准使用“中州”名称的商业企业一共有三家。即:位于金水大道中州宾馆院内中州国际集团旗下的“河南中州皇冠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金水大道与城东路交叉口的“河南中州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未来大道与纬五路交叉口的“河南中州名烟名酒有限公司”。

    在这三家公司中,“中州皇冠”与“中州商贸”都地处金水大道,相距不过几百米。由于企业名称过于相似,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种又有很大的相同性和相似性,不明就里的消费者难免将两家公司搞混。

    三家公司都把销售国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以及中国烟草专卖名烟作为公司的业务主导,自从“买真酒,到中州”这句广告词叫响郑州,三家公司不约而同地将这句广告词挂在自家店门前。之后不久,街头众多个体烟酒经销商店也像约好了似的,纷纷跟进仿效,将店名更改为“中州”,想以此获取更大的市场利益。这就更加使得普通消费者难以在各种“中州”面前分清真假。

    “中州”使用权三家皆拥有

    “郑州市最早拥有‘中州’这一企业名称使用权的是我们。”中州皇冠贸易有限公司吴炎森主任告诉记者,“但上世纪90年代之后,又先后有两家贸易公司获准使用‘中州’二字进行企业名称登记。这就是郑州市目前三家合法‘中州’的由来。”

    吴炎森说:“我们没有权力去阻止别人使用‘中州’这个名称,但我们必须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誉。这包括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声明,以使消费者辨明情况、分清彼此。但实际效果现在看来并不十分理想。”

    对于这个问题,“中州名烟名酒”张健总经理的看法代表了另外两家公司的观点。他认为,自己的公司已经在工商局获准注册,属于合法经营,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张健认为,自己公司的所在地未来大道远离金水大道中州宾馆商业圈,因此很少卷入另外两家公司的生意纷争。他认为,“中州皇冠”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其广告词中的某些字句有欠妥当之处,有误导消费者将另外两家合法公司归类为假冒公司之嫌。

    烟酒市场乱秩序待规范

    郑州烟酒市场上经销商一窝蜂“傍名牌”现象,一方面说明了“中州”这个企业品牌在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市烟酒市场目前的混乱状况和管理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到位。“名烟名酒”店的出现,曾经为繁荣我市烟酒市场,打破市场一家独大局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的繁荣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名烟名酒”店也出现了分化和转型,“名烟名酒”店良莠不齐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不知市民朋友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没有,郑州街头标称“中州”的名烟名酒经销店特别多,在行政区范围内的东明路、金水大道、未来大道等地段有十几家之多,而在西区范围内,同样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烟酒经销店在店名中使用“中州”字样。这里面确实有些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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