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警示语登上酒瓶 国标新规定下月实施

2007-9-13 10:29:26 城市快报 郭月 评论(0人参与)

  下个月再到超市买酒,您就会从酒瓶上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酒警示语,这是因为《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据悉,《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在酒瓶包装上要贴有“警示语”或者“劝说语”,比如“不适合18岁以下儿童饮用”“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如有的酒厂有傍名牌现象,以“丑粮液”“五娘液”混淆“五粮液”等。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要求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本市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内已标注劝酒警示语的酒类商品总共不到10个。从销售情况来看,这些标注了劝酒警示语的酒类商品,销量并没有受到影响。消费者对这种做法表示赞成。有消费者表示,在酒瓶上标注劝酒警示语非常人性化,能起到提示、告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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