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9月14日,青海省工商局与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青海西宁酒业有限公司等20家大型酒类经营企业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制订考核办法,监督酒类经营户依法经销酒类食品,对广大消费者酒类消费安全负责。
酒类消费是青海省食品市场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省工商局对各酒类经营企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酒类经营企业销售酒类包装上的标志是否真实、是否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质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在外包装上标明,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有虚假和误导宣传酒类食品的内容等。同时,对酒类食品专卖店和总经销也提出了具体考核内容。
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所列的内容,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青海省工商局要求酒类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年度酒类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结果定为不及格的酒类经营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食品安全工作评优资格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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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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