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年的商标申请和商标异议裁定过程,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文裁定,江苏省一家酒厂获得“开心辞典”第33大类(酒类)商标。位于南京的江苏宁海商标事务所全程代理了这一商标。该所所长曹静称,该公司申请的“同一首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歌”也有望拿到商标。
申请“开心辞典”商标的江苏双洋酒业公司副总经理刘殿利说,2002年公司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包装得像一本书一样,策划人员就想启用“开心辞典”进行包装,并于2002年8月向工商部门申请了第33类的开心辞典商标,商标范围涵盖白兰地、果酒、葡萄酒等整个酒类产品,并在2003年8月14日获得了注册。
2003年5月到8月的公示期间,中央电视台委托北京灵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商标异议。曹静说,接到异议后,商标事务所准备了充分的答辩意见。她说,中央电视台虽然对开心辞典节目享有著作权,但其权利也仅限于其表现形式及作品内容,而非开心辞典4个字。同时,开心辞典为汉语中有含义的词汇,而非中央电视台自创,并且其指定使用的酒类商品与异议人创办并播出电视栏目分属不同行业,普通消费者易于区分。曹静说,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开心辞典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异议人中央电视台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第3270363号开心辞典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刘殿利说,接到核准书,公司将立即启动针对开心辞典酒类产品的营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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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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