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在烟台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打假维权事宜。
据介绍,近年来部分境内企业或个人在香港设立含有“张裕”字号的酿酒公司,然后采用委托内地企业生产、委托内地经销商销售的形式,制造销售劣质葡萄酒产品。这些产品均使用了与张裕相同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包装,突出“张裕”字样,并在销售中故意混淆产品来源。初步估计,这种新的造假侵权方式每年给张裕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已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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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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