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啤酒被工商跨省查处

2007-9-7 9:49:03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内蒙古突泉县工商局与吉林省镇赉县工商局联手办案,在吉林省镇赉县查获一批劣质啤酒,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   
     8月22日,突泉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突泉县内某经销商销售的“滨岛”牌纯生啤酒存在质量问题。县公平交易消保股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调查,终于在突泉县某啤酒经销处查获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滨岛”牌纯生啤酒120箱。经检验,该品种啤酒酒精度和原麦汁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属质量不合格啤酒。
     经查,“滨岛”啤酒系注册商标,所有人是青岛滨海实业有限公司,此批次“滨岛”啤酒生产商为吉林省镇赉县新元啤酒厂。突泉县工商局与镇赉县工商局联合对新元啤酒厂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的“滨岛”牌啤酒并未得到青岛滨海实业有限公司授权生产许可,其行为属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该厂所生产的“滨岛”牌啤酒属不合格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通过两省间的工商合力办案,最终打掉了这个隐身数月、涉案金额达文章来源华夏酒报8万余元的劣质啤酒生产线,确保了两地啤酒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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