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见到加标注产品要待元旦前后

2007-10-19 8:43:34 《华夏酒报》 何冰 评论(0人参与)

     10月1日起,《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正式实施。17日,记者走访了吉林省吉林市龙潭、昌邑、船营、丰满几个区的中、小酒店和超市,没有看到标注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类似的警示语或劝说语的酒产品。
     吉林市大福源二店和乐购两个大卖场酒区的销售人员认为,改标签是厂家的事,店内产品都是国庆节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前进来的,尤其是白酒和葡萄酒的库存最快也要等元旦后售完。
     对这一说法,吉林市的几位经销商有同感,经销商张先生说,自己手中几个白酒牌子的库存,恐怕要卖到春节后。“如果国家有强制要求,企业肯定会通知我们换货的,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张先生说。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吉林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和食品处,两处人员表示,已经在媒体上看到了消息,但还没有接到省里的正式通知。“按照惯例,从为企业服务考虑,在企业使用完印制好的库存标签后,新印制的标签就要标注警示语或劝说语了。至于是否对所有的企业都统一时间,这要看省里的要求。”一位负责人说。
     “烟上的警示不早就有了吗,该吸的不还在吸?但加上提醒总比不加好,这不仅是跟国际接轨的事,更是一个民族文化进步和文明提升的标志。”吉林市的消费者彭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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