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示包装尚需时间

2007-10-22 9:19:39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自10月1日《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实施以来,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在河南省会郑州的酒类市场上,带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类警示语的酒类包装并不多见。对此,多数经销商表示,原有产品尚需一定市场消化时间,预计警示语将在元旦前后与消费者“亲密接触”。
     在丹尼斯、金博大等郑州主要的大卖场中,酒类柜台上所陈列的大多数产品都没有标注警示语,但此类产品生产日期皆为2007年10月之前,值得注意的是,四五老酒的包装盒上虽没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但却在醒目位置上标注了“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告示语,据业务员介绍,四五老酒的这条警示语早在半年多之前就已出现在其包装上了,而且在促销过程中也注意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酒,明确要求业务员对于驾车的消费者要尽量劝阻其饮酒。
     而在更多的名烟名酒店中,带有警示语的酒类包装同样难觅踪迹,大部分业主表示对《通则》并不了解,也没有接到厂家的换货通知,其产品库存少的可以销售一个多月,多的能卖到春节之后,这也意味着消化掉这部分旧包装产品仍需要一段时间,带有警示语的酒类产品大规模面市预计会在12月之后。
     但警示语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并不意味着豫酒企业不注重对消费者健康饮酒的引导,在大多数名烟名酒店中,都在显要位置张贴了“适量饮酒”、“文明饮酒”等宣传告示,这些告示绝大部分是由豫酒企业作为形象促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销的一部分提供给终端的,随便走几家烟酒店,就能找到由宋河、赊店等企业制作的这类标示。
     对于《通则》的实施情况,河南省酒业协会秘书长蒋辉肯定了四五酒业等企业的做法,他表示,由于河南省是酒类消费大省,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酒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才能将之落到实处,在包装上出现警示语具有标志性意义,此外还需要生产企业在技术方面不断创新,流通企业在市场上规避恶性竞争,终端加强宣传力度等一系列后续工作,作为协会有责任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打造和谐、文明的新型饮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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