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调整对酒类销售影响不大

2007-11-21 8:43:39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11月9日,新的法定节假日调整草案面向社会公布并开始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不久将公布正式调整方案。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透露,明年“五一”黄金周肯定取消,而今后取消“十一”长假亦是大势所趋。新法定节假日调整草案内容包括:“五一”黄金周法定假日从过去的3天变为1天;“十一”黄金周法定假日保持不变;春节黄金周放假日期提前至除夕;清明、端午、中秋三大传统节日各放假1天。
     曾几何时,以“黄金周”自居的“五一”、“十一”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假日经济”也随之应运而生,作为人们习惯于节日消费的酒类商品,也沾了不少“光”,一些厂商在“黄金周”上大做促销文章,以求销量上的增长进而带来丰厚的利润。如果“五一”黄金周就此终结,对于酒类销售是否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呢?
     一些经销商在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取消“五一”黄金周并不会给酒类销售带来很大影响。“五一”、“十一”尽管假期较长,但人们更习惯于在此期间外出旅游,休闲度假;朋友、家人聚会次数尽管比平时相对多一些,但是根据以往销售情况看,对酒类消费拉动并不十分明显。
     端午节、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如果真正增设为国家法定节日,会不会成为商家下一个市场开发的“黄金点”?对此,某酒类商贸公司王先生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按照中国人的习惯,传统节日走亲访友馈赠礼品是表达情感的主要方式,即便没有这一天的假期,也一样有人买酒馈赠亲友。“针对这些传统节假日开展一些促销活动,商家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不会因为放假一天就能够给销量带来显著的增长。”
     业内专家指出,法定节假日的调整对酒类消费尽管影响不会很大,但是习惯于利用节假日促销造势的酒类厂商,在假日时间结构性调整后应该有针对性地对营销手段进行创新性调整。针对消费者需求把更多的精力转到传统节日上,提高节日附加值,深化节日吸引力,真正做足节日内涵,促进酒类商品销售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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