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机:小酒瓶撬开大市场

2007-12-7 10:02:02 中国酒业新闻网 未知 评论(0人参与)

    常规的白酒容量为500ml、啤酒是640ml,而饮料也是以500ml居多。面对需求多样化的市场,酒水的容量打破常规的趋势越发明显了,350ml左右的胖嘟嘟的小瓶啤酒站在超市和酒吧货架上醒目的位置,小的“酷儿”被握在小孩子们的手里或是挤在书包的侧兜里炫耀着它“小小”的流行。那么,小瓶白酒的情况又怎样呢?
  小小酒瓶悄悄流行
  在南方一些城市,小酒瓶比较受欢迎

  如果你到杭州去,不难发现在当地的酒店,多数喝酒的人都是每人一小瓶。畅销的伊力特和泸州老窖都有250ml、125ml等几种小瓶规格的产品,价格按比例计算与大瓶相当,很受消费者欢迎。这与当地的饮酒习惯有关,当地人多喜欢低度酒,且酒量不大,更没有劝酒的风气;另外,选小瓶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一起喝酒的人可以各自选择不同的酒。
  在南昌,也有一种小瓶酒在市场上有突出的表现,那就是100ml的小瓶临川贡酒。临川贡是南昌的“形象酒”,是南昌人待客的首选,而多数到南昌的人也都会品尝一下。500ml临川贡的价格非常高,而100ml的小瓶包装精致,价格在20元左右,容量虽小,拿出来待客或是品尝都毫不失礼。
  相对南方来说,小瓶酒在北方的流行程度还不高,但也初见端倪。

  据了解,在石家庄125ml和250ml的“小酒鬼”和“小湘泉”在其各种规格产品的市场分额中占到10%以上,其它一些品牌,如杜甫春的小瓶酒比其500ml的常规容量瓶更受消费者欢迎。  由于人们观念的逐步转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小瓶酒的市场需求正在悄悄的上升。
  其实,小瓶装的白酒在市场一直都有,只是市场分额很小,相对常规的500ml瓶来说,只能算是非主流。在以往,对小瓶酒的市场开发,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没有足够的重视。
  在高档酒市场,如茅台、五粮液等都有不同规格的小瓶,但其开发的初衷大都是为了有让普通消费者能够消费得起容量小价格相对低的名酒。但是,这样的高档名酒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一种体现身份地位的商品,买则买矣,如果买一小瓶,不免会显得寒酸。所以,目前这样的名酒小瓶大多是以常规瓶的赠品形式出现。
  低档酒市场小瓶酒的开发算是比较成熟的。最常见的要数“口杯”了。这是一种大多为130ml容量玻璃杯装的白酒,价格在1~2元之间,常见于一些小饭店或小商店。由于其价格低、容量小、便携以及喝完后还可以当水杯使用,在低档酒的市场占据相当大的分额。
  中档小瓶酒的市场相对来说是最具开发潜力的。虽然,不少市场表现很好的白酒品牌都推出了相应的小瓶型,但是,总体来说这部分市场还是一块没有做起来的蛋糕,还需要进一步的开发。

    酒瓶虽小有市乃大
  小瓶酒市场开发方向在哪里呢?
  首先,当然是目前已显现出需求的酒店,目前有不少人在酒店点名要小瓶酒,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开发更具优势的产品,如半亩地的“酒嗉子”装的小瓶酒,外型古朴别致,就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注意;其次,小瓶酒的便携和量小都会给它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如车、船、飞机上目前的酒水大多是啤酒和饮料,白酒少见的原因主要是常规瓶的量多,几乎没有人能在旅行中喝完一大瓶白酒,如果根据不同交通工具上乘客的需求,开发价格、酒质、度数、品牌等因素都适合的小瓶白酒,再加上合理的运作,开发出一块新的市场来并不困难;另外,还可以寻找一些非常规的市场。例如,目前的夜场主要以葡萄酒和啤酒为主,尤其是小瓶啤酒颇受青睐。由于在夜场饮酒大多是每个人手持一个啤酒瓶喝,而常规的白酒不适宜如此的喝法,再加上夜场多为时尚的年轻人或白领,而白酒更多的是象征传统。如果,开发一款酒度低、容量小、瓶型前卫的小瓶白酒,再加上时尚的广告诉求等促销,使其参与到夜场中来,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葡萄酒不是都出了软包装型的产品了嘛,小瓶白酒参与夜场又有何不可呢?
  其实,小瓶白酒的产品品种多样化,在容量上进行延伸的一种。产品延伸是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结果,如一些pet桶装的白酒是与小瓶酒在容量上向相反方向的延伸,而这样的大桶白酒也是为了满足低档就市场需求而出现的。对企业来说,产品延伸是产品组合策略的一种,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产品声誉,扩大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填补或开发空白市场。
  对于经销商来说,同样如此。例如,原有的销售网络稳定,可选择一些与原产品相关或冲突不大的小瓶酒来充实市场,更优化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合理的利用销售网络;想进一步拓展原有销售网络,可选择一些选择颇具创新的市场和具备竞争力的小瓶酒产品,以发展新的市场和销售网络。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文文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