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立法”列入吉林省人大议案

2008-1-14 6:50:08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针对吉林省目前有1/2白酒企业违法生产的现状,吉林省人大代表、榆树市五棵树镇党委书记、镇长张耀君于1月12日,向正在召开的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制定〈吉林省酒类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
       目前,吉林省酒类生产过度发展,低水平建设现象严重。据了解,全省白酒生产企业达1700多户,年产量140万千升左右,但取得国家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不足800家,有1/2的企业在违法生产;全省年消费白酒40多万千升,消费啤酒100多万千升,年消费额在50亿元以上,但全年上缴税金却不足3亿元。一些无质量标准、无检测手段、无技术力量的“三无”小酒厂、小作坊纷纷进入市场,畅销的优质酒品被仿冒现象比较普遍,行业价格大战、恶意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仅以啤酒行业为例,全省啤酒企业每年有奖销售支出8000多万元,导致全行业多年亏损,累计亏损额高达4亿多元。
       张耀君认为,吉林省作为产粮大省和酒类生产、流通的大市场,应尽快出台《吉林省酒类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酒类经营许可证照,酒类批发、零售都需经过酒类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针对一些小酒厂、个体户采取季节性生产和不规范经营以及账目不健全,甚至做假账来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等做法,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同时,执行酒类购销台账管理,杜绝小酒厂、批发商偷漏税款的不法行为。张耀君建议,必须在《条例》中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确酒类监督管理部门打假职能,使基层执法人员有法可依,真正地成为假酒的克星。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田洪涛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