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夏酒报》记者从吉林省粮食局获悉,国家粮食局于今年1月9日正式批准在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基础上组建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07年,国家根据《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从全国粮食流通大局和全国粮食市场体系总体战略、粮食品种布局考虑,拟在东北组建一个以玉米交易为主的国家级粮食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功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并为合理配置粮食资源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服务。 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特别是玉米,无论是产量还是商品量在全国都具有特殊的地位,区域优势十分明显。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粮食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是省级批发市场,行使职能有限,范围较小,辐射面窄,市场职能和服务范围难以适应吉林粮食市场需要,这与吉林省作为粮食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和沿海省份相比差距更大。 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是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是国家实现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对此,吉林省粮食局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提出:在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基础上组建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对建立国家级市场的标准,积极完善各种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经过近四个月的努力,在国家粮食局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先后对批发市场交易厅进行了改建,使网上竞价交易席位达到110个,并与国家实现了联网。同时调整了软件系统。 经国家验收,吉林批发市场网络竞价系统完全达到了国家要求的竞价技术标准,可以在此举行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等具有高科技水平的大型网络竞价交易活动。 对此,国家粮食局于今年1月9日正式批准,在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基础上组建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确立吉林玉米作为全国集散地的地位,促进吉林粮食产业发展。 下一步,吉林省粮食局将以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为契机,积极整合区域内粮食市场资源,全力抓好东北亚粮食物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构建东北亚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为吉林省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当地农民增收,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