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行业的竞争很激烈,而啤酒行业的竞争尤其激烈,在这种环境下,让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一起竞争是不公平的。”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昕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江苏团代表之一,易昕在其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经通过并即将施行,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许多方面已经不合时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在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中,易昕首先建议把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入立法计划,同时建议在修订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合并起来考虑,并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出现的新情况,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具体条款中,易昕建议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包括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涉及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反不正当竞争的范围;科学划分和细化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和表现形式;强化对反不正当竞争的管理和监督。 其中,在“进一步明确反不正当竞争的范围”的建议中,易昕特别指出应“就国有资本是否从一些容易引起不正当竞争的行业和领域退出进行界定”。 “在市场竞争很高的行业,就应该充分竞争,国有资本不应该参与,应由市场来调节。竞争行业不应保留国有资本,这是保障市场公平交易的前提,符合科学道理,也是大势所趋。”易昕如是说。 在与《华夏酒报》记者谈到目前啤酒行业的形势时,易昕表示,“过去啤酒行业是以简单的重复来生产,以不盈利或微利的盈利模式来参与竞争。随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原辅材料的提价对行业的洗牌,啤酒行业作为用料大户、用人大户、能耗大户,如果不注重品牌、不注重服务,最后很可能被淘汰。” 除了提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之外,易昕还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条款提出了建议修订完善的议案,并提出设立教育、医疗政策性银行,升位邮政编码,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等建议,充分履行了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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