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装相似度90% “龙湖”涉嫌不正当竞争

2008-4-14 9:18:31 瑞安日报 评论(0人参与)

    电视剧里的模仿秀,最近在酒业中也流行。外包装设计相似度90%的陈年酒,却由不同的厂家生产,一瓶产自我市知名企业——浙江厨工酿造有限公司,一瓶是瑞安市龙湖酿造厂出品。究竟是“纯属意外”,还是其中一家生产企业有意模仿? 11日,市工商局安阳工商所经过取证调查,初步认定瑞安市龙湖酿造厂“模仿”行为属不正当竞争,下一步将依法责令该厂整改,并处罚。

 
两家产品犹如孪生

  前日下午,记者跟随市工商局安阳工商所执法人员,先后在莘塍下村庙前路一居民楼和位于高楼下泽村一半山腰的龙湖酿造厂内,发现大量与浙江厨工酿造厂生产的“纯粮白酒”和少部分“陈老酒”。该厂生产的“纯粮白酒”和“陈老酒”,与浙江厨工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白酒”和“陈老酒”相比较,发现两者的包装瓶以及包装设计简直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如果不仔细观察难辨别。
以2.25L的“纯粮白酒”为例,两者包装均已蓝天、田野为背景,塑料瓶与白酒的颜色基本一样,两者相似程度惊人。但仔细观察,在瓶身装潢上,两者标志不一样,一个是“寨寮溪”的标志,另一个是厨工标志,商标的位置也略有不同。此外,QS标志位置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两者产品简介、类型,以及地下的生产厂家信息不同。

“龙湖”涉嫌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浙江厨工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如获温州市知名商品的老酒汗,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原产地标记产品”的黄酒等产品,在本地及以外地区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厨工被评为浙江省知名商号、“厨工”牌商标被评为温州市知名商标,且知名商标受法律保护。
“前段时间,部分消费者和经销商向我公司反映,纯粮白酒和陈老酒在品质和价格方面都有差别。”浙江厨工酿造厂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叶世璋如是说,“我们觉得这事蹊跷,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瑞安地区一些小型酿造企业的多种产品相当大程度的仿造我公司产品的包装设计,从视角上误导消费者,以致错买产品。”
龙湖酿造厂负责人则认为,该厂所生产的“纯粮白酒”和“陈老酒”与厨工的产品不一样,虽然包装相似,但内涵完全不同,且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
当记者问该厂是什么时候开始生产该两种酒时,该负责人以事情还没搞清楚,不想多说为由匆匆结束采访。
前日下午,因包装装潢相近,涉嫌不正当竞争,市工商局安阳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查封莘塍和高楼两处共437箱“寨寮溪”牌“纯粮白酒”,以及1.3万余张未使用的“寨寮溪陈老酒”外包装纸。昨日,龙湖酿酒厂负责人接受谈话后,安阳工商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初步认定该厂属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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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前三项规定了混淆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标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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