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实施改革 复评周期改为5年

2008-4-9 8:49:02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华夏酒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将实施重大改革,本着更加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复评周期、双向公开、申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报门坎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


     从2008年开始,中国名牌产品复评周期由3年改为5年。对于绝大部分产品和企业来说,在3年周期内的企业状况、行业格局变化不大,3年一次复评既增加重复工作量,又增加企业负担。原定2005年到期复评的87类产品今年不组织复评,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其他中国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依次顺延。同时,继续加强对中国名牌产品的日常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取消名牌称号,坚持不搞终身制。


     提高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门坎。今后,名牌产品申报门坎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除销售量、销售额或出口额之外,增加税收、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加入电子监管网等指针,从而一方面加大名牌评价工作的导向力,另一方面更全面地考核企业素质。


     评价工作实行双向公开。从今年起,申报企业的所有申报资料全部上网,实行两级公示,接受社会对申报企业的监督。


  评价通则和各类产品的打分细则也将全部上网公开,接受企业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加大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力度。今年的名牌评价工作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与统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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