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酒类产品将有“身份证”

2008-5-16 9:37:33 《华夏酒报》 周晓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华夏酒报》记者从武汉市酒类专卖局酒类经营管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理培训班上获悉,从7月1日起,武汉全市将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据了解,商务部于2005年出台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和《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涉及范围包括除啤酒外的所有酒类产品。
     “武汉市场酒类品种不下上千个,仅白酒品种就多达400个,实施酒类随附单制度后,有利于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武汉市酒类专卖局局长曾世明称,武汉市酒类专卖局从2006年3月份开始实施备案登记,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全市1万多家酒类批发、商场超市、餐饮酒楼等企业的备案工作。


  湖北省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陈新发对《华夏酒报》记者说,《酒类流通随附单》好比酒类商品的“身份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流通的各个批发环节,直至零售终端,都必须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确保酒类身份的合法性、可追溯性。“消费者购买到假酒,可以通过随附单追溯到源头,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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