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酒店内查缴假“长城干红”

2008-5-23 15:12:57 鞍山日报 钟蕾 评论(0人参与)

   外表看似精美的长城图案,再加上服务员的推介,吕先生本以为喝到了知名企业的解百纳干红,可实则却是仿名牌产品。21日,记者从鞍山市工商铁东分局胜利所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投诉,近日在瑞福祥精品川菜酒楼查缴了一批仿名牌葡萄酒,并依据相关法律对经营者进行了三倍罚款。

  据了解,吕先生日前和他的同事到瑞福祥精品川菜酒楼吃饭,开席前,酒店服务员向他们推荐了一种名为“长城干红”的葡萄酒。但席间,喝过红酒的同事们纷纷觉得这瓶酒淡而无味,与往常喝过的红酒味道相差甚远。根据经验,大家认为这瓶酒并不是“长城干红”,而是假冒产品。当向该酒店求证时,酒店服务人员却予以否认。

  经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办,近日,铁东工商局胜利工商所和出品长城葡萄酒的中粮酒业有限公司鞍山经销商的工作人员一同到瑞福祥精品川菜酒楼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酒店的确经销一种昌黎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经鉴别,该酒为仿名牌,其使用的长城图案和字样都属于侵权行为。据鞍山经销商于女士介绍,长城葡萄酒在全国只有三个产区,昌黎虽有生产基地,但生产的都是华夏干红,而解百纳干红都在烟台基地生产,并且长城葡萄酒的长城图案、英文和汉字都被注册了,现在华夏长城也已被注册了。

  按规定,工商人员向酒店索要了相关进货凭证,但酒店经营者并没有拿出任何证据,并称这批酒是库存,不知道自己卖的是假冒长城干红。工商人员介绍说,酒店服务员向消费者介绍“长城干红”时,就是一种消费误导行为。另外,该酒起名为“长城经典”高级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也从主观上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对此,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并让其写下承诺性的书面材料,依照《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查缴了酒店内全部该酒,对经营者处以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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