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夏酒报》记者从江苏省酒类流通协会获悉,由南京贵酒酒业有限公司代理的白酒品牌“小幸福”系列产品已经通过了江苏省酒类流通协会考察,成为江苏省第一个取得“放心酒”贴标的酒类产品;同时,“小幸福”系列产品在江苏市场上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市场表现十分看好。为此,《华夏酒报》记者专访了南京贵酒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耿志远。
做过军人的耿志远,进入酒界的时间并不长,可能尚不为酒界所共知。但是,加盟南京贵酒酒业有限公司的他却在短短的时间内,以优异的市场表现及操作能力赢得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耿志远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做酒如做人,既要做人阳光,又要做阳光品牌。”所谓“阳光产品”是指:产品要手续齐全,能够开出增值税发票,能够在市场中流通;产品要有良好的品牌质量,能经得起消费者的考验,并能够取得消费者的肯定。
正是在“阳光”思路的指导下,2006年5月,南京贵酒酒业有限公司选择了刚上市不久的茅台旗下子品牌“小幸福”系列酒作为主打产品,在短短的2年时间内发展迅速,品牌知名度逐渐上升。目前,仅江苏省,品牌分销商已经发展到47个之多。
虽然入行不深,但脱去戎装的耿志远对公司的管理以及市场的把握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多年的党务工作也使他对国家的方针政策十分了解。他认为,在目前党和国家一致提倡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下,做酒也要紧紧围绕“和谐”这个宗旨。
因此,在选择以及运作产品时,耿志远有着自己的一套原则:“公司选择和运作的产品,品质要保证是纯粮酿造,价位要物有所值,且符合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价格过于低廉的酒有可能不是放心酒;其次,要对消费者负责任,提倡消费者喝健康酒。以酱香型酒为例,酱香酒生产周期较长,需经过多重工艺筛选,且生产出来的酒在上市之前要在大窖存放两年以上方能灌装流通,对消费者来说品质有了基本保证。”
非但做酒如此,耿志远的“和谐文化”同样也深深地影响着他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据《华夏酒报》记者了解,在工作之余,曾经在部队当过6年文艺兵的耿志远充分利用自己所长,组织成立了一个由机关退休老干部组成的文艺演出团,经常性地组织整个团队进行慰问演出,定期慰问孤寡老人。耿志远说:“国家培养我这么多年,这是我个人应该做的。我现在从事酒类行业,始终希望能以我现有条件多为社会做一点微薄的贡献。”
目前,“小幸福”系列酒在整个江苏市场上可能不是做得最好的一款产品,但是耿志远信心十足。他的这种“阳光思想”,这种“和谐”理念,正一步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一步步促进着公司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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