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司机专用酒”

2008-5-7 14:13:03 《人民日报海外版》 江志伟 评论(0人参与)

  汽车司机酒后驾驶,导致车祸,是个老大难问题。尤其是旅游车驾驶员,因其服务对象是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的游客,更易与服务对象们同吃同喝同醉,酿出险情。

  然而,此前的对策却显得疲软、无奈。要么在交通法规中对司机严令禁酒,要么用酒精测试仪在大小马路上拦查测试,要么对酒后驾驶的司机严惩重罚,或者在旅游酒店、饭店新设专门为喝酒驾驶员代劳的“代理司机”。不过,禁归禁,罚归罚,仍然有司机照样在偷偷地喝酒,仍然有司机酒后照样在侥幸地开车。酒后驾车,因此长期困扰着交通部门及旅游部门。

  在现有诸多解决途径中,窃以为“司机专用酒”是个充满人文关怀色彩的人性化妙策。据悉,为了满足司机对喝酒的欲望,早些时候,德国专门生产了一种不含酒精的“司机专用酒”,其口感与其他酒没有什么不同,既能帮司机过足酒瘾,解除酒馋,又不致于酿成事故。困扰人们的老大难问题,终于有了一个“鱼与熊掌兼得”的妙法。

  笔者曾在司机朋友中做过调查,发现司机喝酒心态大致有几种:有的是为了祛乏、提神;有的是因为嗜酒成癖,不喝不行;有的难敌酒香、菜美之诱惑及同行者的猛劝……他们虽然都知道酒后驾驶绝对不允许,却酒令智昏、明知故犯。因此,除了禁止之外,若能采取一些科学方法,如提供“司机专用酒”,无疑是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广大司机朋友们也一定会拍手叫好的。

  由“司机专用酒”想到,解决旅游业或其他各业的问题与矛盾,其实只要换换思路,另辟蹊径,是可以寻出妙计绝招的。人们常说的“思路决定出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勇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