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市工商局联手在西郊垃圾场对在案件侦破中缴获的价值21万余元的假酒进行集中销毁。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负责人介绍,前不久,经侦支队根据线索,掌握了在金川开发区东鹏子村出租房内生产、销售假酒的情况,并在该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当场查扣假茅台36瓶、五粮液144瓶、剑南春108瓶、水井坊168瓶、国窖24瓶。经查,赵某某于2004年3月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巴盟杭锦后旗公安局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释放后继续违法生产一些高档的假驰名商标酒。据赵某某交代,今年以来,他采用收购酒瓶后自己灌装的方法,自己生产并自己销售,现已销售出假酒五粮液366瓶、剑南春750瓶、水井坊30瓶,总价值36万余元。6月4日赵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刑拘。据悉,这是我市近年来侦破的最大的一起制作、销售假名牌酒案。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制作的假名牌酒都是用四川生产的绵竹大曲勾兑而成的,制作成的假茅台每瓶1公斤装的卖到1399元,每瓶0.5公斤装的卖到598元,水井坊每瓶卖到470元,国窖卖到538元……这些假酒基本卖到了小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