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葡企谴责:张裕抢注解百纳是恶性垄断行为
张裕声明回应:诉讼期内拥有法律赋予“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全部权利
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认定“解百纳”长期被张裕作为葡萄酒商标或特定名称,张裕以外的葡萄酒品牌将不得在产品包装与宣传上再使用“解百纳”字样。
6月22日,张裕对外公布了这一裁决。
然而,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之争并未因这一纸裁决而尘埃落定,反而让国内葡萄酒企业之间的纷争再次升级。
7月13日,长城、王朝、威龙三家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撤销该注册商标,现已正式立案。
7月16日下午,包括长城、王朝、威龙、新天、华东在内的12家国内葡萄酒企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并发表了名为“捍卫行业公有资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716宣言。
同日,张裕公司发布《关于“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声明》,声明中称,诉讼期内张裕公司拥有法律赋予“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全部权利。
反方的声音
从收到国家商评委裁决书之日起,张裕之外的国内葡萄酒企业纷纷发出反对的声音。
在7月16日的媒体见面会上,12家国内葡萄酒企业代表共同表示,解百纳(Cabernet)在国内外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张裕公司将“解百纳”申请注册为企业商标,危害了全行业的良性发展,独占了行业公共资源,或将损害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国际声誉。他们强烈谴责张裕公司恶意注册“解百纳”商标,危害葡萄酒行业发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反对者查证,张裕酿酒公司在1936年9月15日,向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提交了包含五角星、盾形图案、“C、Y”、及“Cabernet d’est”内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1937年获得注册,注册号为33477。当时的申请商标图案中并没有出现“解百纳”文字。
在16日的媒体见面会上,中粮酒业总经理吴飞表示:“‘解百纳’是行业的公有资源,不可能成为个别企业垄断的工具。张裕恶意抢注‘解百纳’商标是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行为之实的恶性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在短短两天内,12家葡萄酒企业高层能齐聚北京的原因。”
据吴飞介绍,在全国范围内的很多连锁大卖场已经对非张裕解百纳产品采取了下架处理。
吴飞对《华夏酒报》记者说:“他们拿着商评委的裁定书和媒体上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卖场向其他企业展开下架行为。长城的解百纳产品就已经从沃尔玛下架了,具体的下架数量和所受的销量影响正在统计当中。”
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新天国际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长白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代表均表示,他们在不同区域市场也都遭遇了“下架”。
张裕的声音
张裕公司方面表示,“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于1931年由张裕公司独创并命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工艺上不断创新,其品质已经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解百纳”是张裕公司的核心品牌,是张裕中高端品牌的代表,其销售额占到张裕总销售额的三分之一左右。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其他一些企业才开始使用这一名称。而且,“Cabernet”并非某种特定的葡萄品种,对“Cabernet”亦存在多种翻译,“解百纳”与“ Cabernet”未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
张裕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张裕在“解百纳”上投入的广告费用超过2亿元。
针对非张裕解百纳产品在卖场遭遇下架这一情况,张裕方面表示,即使出现类似的情况,也只是个别分公司的行为,总公司层面还在考虑和研究中。
张裕方面认为,就算有个别分公司要求其它葡萄酒公司的解百纳产品下架,也只是在正常行使拥有“解百纳”注册商标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面对国内葡萄酒企业发动的新一轮起诉和联合声明,声明中称:“张裕在诉讼期内拥有法律赋予‘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全部权利。”
第三方的声音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曾经指出,张裕公司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就把以蛇龙珠等葡萄品种酿造的葡萄酒称为解百纳干红葡萄酒,此名称和品牌是张裕公司最先创造并使用的。
中华商标协会曾经指出,张裕1937年就进行商标注册,70年的注册史表明,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和品牌显著性特征。
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曾作出结论,“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或品系名。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人7月16日则表示,“解百纳”行业资源被一家企业注册独享,势必造成寡头垄断,这对刚刚形成气候的中国葡萄酒产业的成长极其不利,中国葡萄酒行业众多企业联合起来为“解百纳”正名,为中国葡萄酒行业营造一个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在国际葡萄酒行业中树立良好形象。
有券商估计,目前中国解百纳市场估值约10亿元人民币。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全国99%以上的葡萄酒厂都有生产“解百纳”系列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葡萄酒行业三分之一的销量是“解百纳”葡萄酒。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果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强介绍,我国葡萄酒行业每年总销量在50万—60万千升,其中,解百纳占据了20%—25%的份额,约有15万千升。
“解百纳”之争升级仍在继续,这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
然而,《华夏酒报》忠告所有中国葡萄酒企业:正在发展中的中国葡萄酒产业经济还很脆弱,不要让本土葡萄酒企业的矛盾,给正呈汹涌之势的洋葡萄酒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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