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要感谢大家不辞辛劳来参加这次沟通会。应该说,今天的主角是“解百纳”。从5月26日商评委裁定“解百纳”商标维持注册以来,各界都很关注这件事情的始末以及张裕的态度,今天,借此机会跟大家谈一谈。
一、“解百纳”到底是什么?
“解百纳”是中国最早的原创干红葡萄酒品牌,已经有77年的历史。它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创立阶段。
张裕公司在创立之初就从国外引进了128种葡萄品种,经过多年嫁接改良,选育出一种优质的、独具地域特点的酿酒葡萄——蛇龙珠,这是后来被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由中国人自己培育的葡萄品种。张裕于1931年以蛇龙珠作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葡萄酒,时任张裕总经理的徐望之先生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携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得到灵感,将它命名为“解百纳”。这就是“解百纳”三个字的由来。
1936年,张裕公司开始为“解百纳”申请注册商标,在1937年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在这之后的70多年时间里,张裕公司一直将“解百纳”作为商标在使用。
其次是品牌塑造阶段。
张裕“解百纳”能成为中国葡萄酒的高端品牌,品质上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是与张裕几代人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与品牌投入分不开的。
长期以来,张裕解百纳一直在葡萄品种选育、酿造工艺与设备改进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使解百纳品质得到不断提升。上世纪80年代,张裕成立解百纳干红中心试验室,在继承的基础上完善了解百纳的工艺配方,使酒的稳定性大大提高。进入90年代,张裕技术中心又围绕解百纳的质量提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采用现代生物技术从蛇龙珠品种中选育出了4种优良的新株系,通过液相、气相色谱、质谱等现代分析技术确定了张裕解百纳的特征风味成分。
近年来,张裕又投入巨资对解百纳的酿造设备进行了全面升级:1998年张裕建成了3万吨的原酒发酵中心,主要用于张裕解百纳原酒的发酵和储存。2007年又建成了每年3万吨生产能力的解百纳生产中心,以及每小时可灌装葡萄酒15000瓶的国际最先进的灌装生产线。
同时,我们还对“解百纳”品牌的推广进行了持续投入,即使在从2002年到2007年的行政复议期间,张裕公司也逐年加大了对“解百纳”的广告费投入,专项累计达2.43亿元。张裕“解百纳”也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确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最终,“解百纳”的优良品质得到了国内外专业机构或权威评酒会的认可:在1987年的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干红荣获金奖;2001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张裕解百纳”“中国优质葡萄酒著名品牌”称号;在《Wine&Dine》杂志2005年度“亚洲最佳酒类”(SAWA2005)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干红又在红葡萄酒系列位居榜首。
再次是国际化阶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张裕开始尝试让解百纳品牌走向国际,2005年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到现在,张裕解百纳已经出口到欧洲14个国家,首次进入了3000多家欧洲超市、首次进入了欧洲邮购销售系统、首次进入了欧洲葡萄酒专卖店、首次进入了欧洲五星级饭店、首次进入了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的头等舱,成为首个能够打入欧洲成熟市场的中国葡萄酒品牌。
二、对于这样一个有着70多年历史的高端品牌,却发生了持续6年之久的商标争议。那么,争议焦点究竟在哪里?
争议的焦点是“解百纳”是否葡萄品种或品系,并成为葡萄酒通用名称。
关于这个焦点问题,《商标法》规定,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范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解百纳”不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以及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葡萄酒通用名称,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
对于英文单词“cabernet”而言,它必须和其它的单词结合使用才能成为一定的品种,其单独出现不代表任何品种或品系;另一方面,单词“cabernet”亦存在多种翻译。
即使在部分载有“解百纳”的书籍中,对“解百纳”包含的葡萄品种范围及所代表的葡萄品系也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说法。因此,“cabernet”、“解百纳”也不可能作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使用。
综上所述,“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也不是品系,更不是通用名称,它就是一个商标。
更何况, “解百纳”于1931年由张裕公司独创并命名,而且长期独家使用,直到上世纪98年以后,少数企业才开始使用这一名称,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70余年来张裕一直将“解百纳”作为商标在使用,具有无可争议的商标显著性特征。
三、当然,是非自有公论,我们不会把太多的精力花费在争议上。在此,我们希望借这个机会表明四点态度:
1、张裕对“解百纳”注册商标的权利声明
6月20日,在拿到裁决书之后,我们试图通过权威机构与有关兄弟企业进行沟通,以期共同商讨平稳过渡的解决之道,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我们等到的是4家企业对商评委的联合起诉,继而是7月16日12家企业的联合声明。即便如此,我们也希望各兄弟企业能理性看待“解百纳”商标归属的事实,在此基础上,谋求利于自身也利于行业的发展道路。对认可“解百纳”归属张裕的企业,我们将继续与他们沟通,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对不认可并促使商标案继续升级的企业,张裕公司只能回到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并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
2、解百纳商标注册不可能构成行业垄断
首先,“解百纳”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并不代表干红、干白等某一类葡萄酒产品类别,因此不会构成行业垄断。
其次,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以后,才有少数企业开始生产“解百纳”。2002年4月14日张裕成功注册“解百纳”商标后引发了行政复议,从那时候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因“解百纳”的高品牌价值趁乱而跟进生产,造成了今天市场上有30多种良莠不齐的“解百纳”局面。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即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也就是说,其它企业近年来生产、销售涉及“解百纳”的产品均属于侵犯张裕“解百纳”的合法权利,并非张裕公司在市场蓬勃发展起来之后再将解百纳据为己有,因此,更谈不上垄断。
3、理性看待争端,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解百纳注册商标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表面上看是利益之争。
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后,其它企业不能再生产解百纳,但对其利益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而我们近年来因为其它品牌解百纳的冲击,市场被侵占、品牌形象被透支,甚至为解百纳投入的巨额广告费用也“为他人做嫁衣”,可以说蒙受了巨大损失。
谁的利益更应得到保护?当然是合法利益!《商标法》的立法精神是保护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为各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因此,不能因为一部分企业近年来的仿冒,然后以行业利益的名义剥夺一个有着70多年生命力的原创品牌。
而从深层次来看,解百纳商标争议凸显了整个葡萄酒行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这也是中国缺少高端葡萄酒品牌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解百纳商标争议绝不是偶然的,在葡萄酒业,仿冒、傍名牌现象十分猖獗,包括张裕、长城、王朝等业内知名品牌都深受其害。
因此,我们希望葡萄酒行业企业理性看待争端,集中精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自身产品的开发,加大自主品牌的推广,从而涌现出更多像解百纳这样的高端品牌,提升整个中国葡萄酒业的竞争力。
4、解百纳是张裕几代酿酒师及工程技术专家精心培育的产品,凝聚了张裕公司70多年的技术和精华,我们保护解百纳品牌的决心决不动摇。
在6年漫长的商标复议裁决过程中,我们也在反思:为什么一个由我们几代人心血打造的高端品牌却陷入跟诸多企业去“争夺”的境况?这里面除了社会、法制环境等客观原因外,我们长久以来缺乏企业知识产权与原创品牌保护意识的自身原因也不容忽视。
解百纳是张裕几代酿酒师及工程技术专家精心培育的产品,拥有一套独特的解百纳工艺标准,凝聚了张裕公司70年的技术和精华。在70年的品牌积累与技术发展的过程中,解百纳形成了独特的、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应该说,它不仅是张裕的一个核心高端品牌,也是国家与民族的财富。今后我们仍将不为外界所干扰,把最主要的精力放在解百纳的品质提升以及品牌建设上,一如继往地加大解百纳在原料培育、技术研发和设备上的投入,一心一意地做好这个品牌,让这一拥有70多年历史的原创品牌更加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全力保护并推广解百纳品牌,希望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并支持解百纳精神----这是一种原创精神。近年来,尽管洋葡萄酒大举进军中国,而国产葡萄酒仍然占据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是目前品牌竞争力在葡萄酒这一细分领域获得良好表现的一个开始。我们希望国内葡萄酒企业应各自培育出更多像解百纳这样的自主品牌,而中国品牌要向世界进军,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原创精神。也只有这样,中国的葡萄酒业品牌才能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张裕公司对国家致力推动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执行有信心,对努力推动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战略有信心,因此,我们尊重法律,期待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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