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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码相关事件回放
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作者:王玉秋  编辑:王玉秋  时间:2008-7-23 8:48:57   订阅邮箱快讯


   
  ☆2007年6月5日
  国家质检总局在河南省商丘市召开全国白酒企业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现场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质检系统和白酒企业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作为一项德政工程被大力推进。
   
  ☆2007年11月29日
  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等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其中酒类产品中的白酒、葡萄酒、啤酒和黄酒被列入《入网产品目录》。
      
  ☆2008年2月
  国内几家大型啤酒企业联名上书,对实行该规定后企业的生产成本、新设备的更换、生产中的可操作性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2008年2月25日
  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持下,30多家大型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北京举行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时,对电子监管码提出强烈反对意见。随后,安利、百事、联合利华、双汇等19家知名食品企业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对推广“电子监管码”表示严重质疑。
   
  ☆2008年3月
  “两会”期间,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在《关于在预包装食品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码的建议》的提案中,认为该法规若在预包装食品中实施将会耗费大量社会资源,极大增加社会成本。因此,预包装食品产品领域实施电子监管码制度,其必要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值得重新进行论证,不宜仓促推行。如果近期必须实施,则建议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试点,待技术上完全成熟,且不造成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再考虑向全国的食品行业逐步推广。 
       
  ☆2008年3月初
  川酒“六朵金花”全部加入电子监管网。
   
  ☆2008年4月1日
  质检总局对企业质疑作出了公开回应,表示“电子监管码”是一项无法被复制、假冒的新技术,有利于提高我国消费产品安全,并对企业反应最多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同时表示“推广电子监管码,无意增加企业负担”。
   
  ☆2008年4月8日
  质检总局在北京九华山庄召开“全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会议”,邀请有关方面以及北京古船、燕京啤酒、伊利、安利、百事、可口可乐、联合利华等20多家大型企业代表,就加快做好电子监管网推进展开座谈,听取企业意见。而这些企业中,有许多正是“联名上书”的参与者。
   
  ☆2008年4月9日
  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 ,除了啤酒企业仍对电子监管码提出较大意见外,在白酒企业的分组讨论中,该话题也成为很多参会人员的重要议题,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强更是抛出了十大疑问考问“电子监管码”的适用问题。
   
  ☆2008年4月
  中国网通联合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全国范围内开通“116114或114商品防伪”查询服务热线。
  用户在拨打116114或114后,转综合查询,然后在话务员的引导下,输入商品外包装上印有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就可以查询商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注册商标等相关信息,以此来检验商品的真伪。
   
  ☆2008年7月1日
  7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纳入工业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化妆品等9类69种产品全面实施电子监管等相关措施
来源:《华夏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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