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职责范围仍包括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2008-8-25 8:42:53 华夏酒报 姜江 评论(0人参与)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nbsp;   8月22日,商务部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确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共设28个内设机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仍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的职责范围。

    此次商务部新“三定”方案的出台,职责方面稍有调整: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商务部。其中,规定酒类市场运行调节司“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

    对于备受业内关注的《反垄断法》,新“三定”中规定“商务部将承担《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在具体分工上,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协议除外)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发改委将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新“三定”方案的批准将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