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竟然吃出8000元的酒水服务费,李女士经询问后才明白,所谓的酒水服务费就是服务员给李女士所带去的4瓶酒开瓶的费用。李女士表示,这酒水服务费实在是看得懂、想不通。“这个费用收得太不明白了,而且高得有些离谱。”今天上午,在李女士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一张淄博世纪大酒店的明细账单,账单的倒数第二项名为“酒水服务费”,单价为2000元钱,数量为4。“开了4瓶酒,收了我们8000元钱。”
李女士介绍,9月14日晚,她在世纪大酒店请几位重要的客户吃饭,“客户从外地带来了4瓶酒,想在晚饭时一起喝掉,所以就把酒带进了酒店的包间里。”李女士回忆,吃饭的时候,虽然他们一再要求,但是服务员迟迟没有把酒打开,“最后在开酒的时候,服务员说了一句开酒是要开瓶费的。当时也没在意,收就收吧。”吃完饭后,消费的明细账单却让李女士吃了一惊,除了饭菜的费用之外,在账单上还有一项名为“酒水服务费”的款项,而这项收费高达8000元。“当时的服务员告诉我,这就是4瓶酒的开瓶费。”
由于客户在场,李女士也不便和酒店争论,便在账单上签字后,离开了酒店。“早在前几年,‘开瓶费’被炒得沸沸扬扬,有的说这是酒店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也有人说这违反了相关法律。”李女士说,“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遇到了这种事情,而且费用如此之高。”据李女士介绍,她已经将这件事反映给了消协,也咨询了律师,她会通过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14:20许,记者来到淄博世纪大酒店二楼,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餐饮方面的负责人已经下班休息了,17:00许才上班。17:10许,记者再次来到淄博世纪大酒店二楼,同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的区域经理今天正好休息,而其他的负责人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当记者要求咨询其他负责人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个时段负责人正在四处巡视,不在办公室。随后记者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工作人员,请她转交给相关负责人。
18:00许,记者拨打了淄博世纪大酒店餐饮办公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直到记者发稿时,淄博世纪大酒店的相关负责人都没有联系记者。
20:20许,记者从李女士处了解到,淄博世纪大酒店的有关负责人已经向他们道歉。
编后:都说开瓶费不合法,其中,2007年,北京、天津、重庆和上海四地消费者组织联合发表声明,指出餐饮企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 但是开瓶费一直就没有消失。现在,在淄博世纪大酒店,4瓶酒的开瓶费竟然收到了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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