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名酒”背后的喜与忧

2008-9-22 8:46:58 《华夏酒报》 何冰 评论(0人参与)


  这几天上网时,有同事邀请加入一个QQ群,进去后才发现原来叫“东北酒管群”。不言而喻,有空可以探讨一下酒类管理方面的事情了。


  第二天一大早,“群铃”响了。吉林省九台市的一位酒管仁兄在群里说了一句话。字数不多,但颇有深度——“收名酒怎么管?”想了半天,回了一句“收名酒背后的窃喜与隐忧”。


  隐忧前当然先要窃喜。这几年,收藏酒热,这自然形成一个不小的市场,既然是潜力市场就会由短到长形成产业链条,就会有“分工”,就像文物市场一样,民间亦有大量的名酒待价而沽。


  收藏酒虽然形成了市场,但看得见的,能够交换、买卖的收藏酒市场并不多见。这个时候,有人或在市场立幌摆摊“收名酒”,或招摇过市卖力吆喝,也在情理之中。至于人长得啥样,穿的啥样,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创业艰难百战多,温州人当年创业的时候,有几个是西装革履,但他们不照样成了东方的“犹太商人”?所以,笔者打心里佩服发现这个商机的群体,也为收藏酒因此多出了这一最关键的环节而窃喜不已。


  窃喜之后又有了隐忧,“杞人忧天”是文人的“毛病”。名烟名酒店在门外张贴广告收年份名酒,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什么。笔者也曾经和菜市场上的收名酒者对过话。大概就三句,第一句是如何鉴别年份名酒?回答说,保密!第二句是收酒用来收藏还是流通?回答说,保密!第三句是收名酒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吗?回答说城管已经收“占道费”了。


  笔者从收名酒联想到了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招商启示,大意是在很短的时间可以让生酒老熟,只要你有相同的样酒(比如有一瓶名酒),这项技术就可以无限克隆。看完这则广告,笔者惊出了半身冷汗,虽然很夸张,但若真克隆出一批,那名酒可要遭殃了,消费者也要受害了。


  换言之,在年份酒标准还没有最终确定的情况下,如果某人手中真有一瓶几十年的某某名酒,或者有一批几十年的某某名酒,如果不以收藏为目的,而以获暴利为手段,“专业”炮制出一批相同年份或低于这个年份的名酒来流入市场,又有多少人能喝出来?又有多少部门能够检测出来?毕竟,能够鉴别名酒的人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是极少数。


     九台的酒管仁兄提出这样的问题本身,就已经注意到了“收名酒”背后的问题,这肯定是一个“酒法”管理的死角,即便不是,也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事情。


  “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旧世俗与今天改革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政出多门”现象,造就出“收名酒”这个看似很小但却折射出“法律死角”、“管理死角”、“利益死角”等诸多现代市场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看来,大部制改革,还是越快越好!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