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开查“官员出国企业买单”了!

2008-10-24 14:50:00 人民网 评论(0人参与)

     今后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的经费,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资助。换句直白的话说,官员出国不得企业买单。

    这是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门最近联合出台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明文规定的。

    《办法》一出,舆论一片叫好声。毫无疑问,这个《办法》堵死了官员利用权力违规操作出国事宜的路子,对于反特权、反腐败,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具有直接的作用。

    其核心是:不能让公权力为所欲为、胡作非为。

    如果确系工作需要因公出国,那么,按国家规定办好了;如果并非工作需要,为什么要打着“因公”的旗号出国?如果是因公而出国,自然有相应的经费开支;如果打着因公旗号而让企业买单,“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一般而言,我们只能说是“以权谋私”,至少,是在以权谋小团体的利益,我们只能说,这个“因公”,十分值得怀疑。

    其实,有这个问题的,绝不止于官员,绝不止于党政干部。

    比如新闻记者。一些媒体的新闻记者,走企业买单、采访对象的单位买单甚至党政机关(当然也是采访对象)买单的路子。有地方单位为中央记者买单的,有地市单位为省级新闻单位记者买单的,有“同级”媒体让本地单位买单的,甚至有跨省区买单的。有为了写“表扬稿”而让人买单的,也有为了“破财消灾”为记者买单的,比如请记者出趟国,一个批评稿可能就胎死腹中了……

    比如关系单位。一些关系单位,为了生意做成,不惜出钱让对方关键人物出趟国开开洋荤,以此换取一张又一张“大单子”。这类出国,有的是让对方跟团走,这还好;有的甚至另派人陪同,不仅陪游,还要陪玩,陪购物(当然要为之买单),一趟下来,真叫一个“高消费”了……

    问题在于:这一切,都还冠以“因公”的名份。当然也是,用的是不折不扣的公款!

    公权力就这样被滥用,被“走私”,被亵渎。被滥用被亵渎被“走私”了的公权,还无奈地冠以“因公”的桂冠,实在让人不知说什么好了。问题是:这类事,现实生活中,真的不少。

    五部门开查“官员出国企业买单”了,能否扩大范围,一起查查有多少领域有这类“因公出国别人买单”的“生意”!(朽木)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