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东西方文学艺术品中标志性的区别,在于性与酒。西方文化基本属于性文化,文学、戏剧、舞蹈、雕塑,性无所不在。东方文化基本属于饮食文化,诗酒年华,被视为文人雅士的理想生活境界。检读唐诗宋词,“酒”这个字眼使用频率是很高的。这种差异在生活中的表现自然各具特色,西方人相互间关系要好,拥抱接吻在所难免;东方人关系要好,则相互请吃请喝。假如某人从未请你吃过饭喝过酒,你说和他关系很友好,别人必定认为你吹牛。如此一来,东方人就要比西方人活得辛苦得多。西方人有情,亲密接触一番就算表达;东方人有情,却得破费破财整治酒肉。因此酒之于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实在是很重要的东西。
我个人饮酒的历史,可追溯到中学时代。逢年过节,亲朋聚会,酒肉款待是必不可少的。家有客人而父亲有事不得归时,我便担当起陪客陪酒的重任。从亲朋普遍对我存有好感这一点来看,我之舍命陪君子是卓有成效的。
陪亲朋饮酒,均是小酌,无甚特色。到部队三四年后,记得是八七年春节,曾陪前线归来的战友豪饮过一次,醉得一塌糊涂。酒后几人聚在一堆打扑克,天很冷,都穿着大衣。有人递给我一支烟,点上没多久,忽闻一股焦糊味,疑心烟火烧着了谁衣服。四人同时站起来检视,毫无发现。继续打扑克,焦糊味越来越浓,我说:大家仔细些,肯定有谁的衣服烧着了。四人重新检视,仍无发现,都确定自己没遭遇火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小腹一阵灼热,掀开大衣一看,军装毛衣都烧穿了一个窟窿,燃点正直逼衬衣。而此时脑袋发沉,心烦作呕,只得作别回宿舍。接下来,呕吐是必然情节,那是真正的醉了。经此一醉,发现酒精对记忆力的损害十分严重。醉前读书,过目不忘,醉后读书,记忆一片模糊,醉前醉后判若两人,于是确认酒是害人之物。
此后二十年,我对酒之一物慎之又慎,是极少沾边的。即使回家乡,同学朋友欢聚一堂,无论劝客多少,劝词多么理直气壮,我也照例不饮酒。
一九九六年,调军分区工作,离开山深野旷的野战部队,进城了,与酒打交道也多起来。军分区因其工作性质,与地方交往多。而且那鬼地方又处在广州通往粤东的咽喉要冲,对过往行人的招待十分频繁,因此酒精摄入量也极大程度地增加了。或上级、或友邻,迎来送往,握握手、碰碰杯是十分必要的。有吃有喝有玩有礼物,气氛总是十分融洽。寒喧问候,互递名片,互留电话,虽然是例行公事,倒也热闹。然而待等酒醒时分,我记得谁?谁记得我?这样的酒会,无非是官样文章,味同嚼蜡,虽然有香的有辣的,酒也通常很高档,终归索然无味。
饮酒的真正乐趣也是有的,三五好友,亲密聚会,随意小酌,其乐融融。
常想起和故乡好友举杯夜话,白日里几人在街头不期而遇,相约夜饮,现场约定时间地点,而且赴会人员不能变化,“就这几人,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纯而不杂,自有许多开心话题。喝酒也不十分相劝,随意随量,适可而止,那便是我一生中最回味无穷的酒会了。
中国人自古以来离不开酒,高兴时举杯相祝,败兴时借酒消愁,那是高兴要喝,不高兴也要喝,醉里乾坤,忧乐在杯,几千年的不解之缘。中国的男人们如果不擅饮酒,无疑是个缺憾,会在很多场合上不了台面,而且各种聚会,倘若无酒佐之,则少了些许欢乐气氛。中医学说“酒能壮神,多饮损命”,可见适量饮酒对健康有益无害。而刻意斗酒,超量饮酒,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则是纯粹的自杀行为,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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