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采访组在事发当日赶赴山西朔州进行了采访调查,本报于1998年2月13日,刊登了对事件的调查报告。

自1998年2月27日起,本报推出了《山西朔州毒酒案的思考》系列报道。
【时间】 1998年1月
【事件】 1998年1月26日,山西朔州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毒酒案,随后在全国各地又陆续出现假酒事件。此次毒酒案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中毒,使得国人一度谈酒色变。
山西省酿酒历史悠久,有杏花村、汾酒、梨花春、晋阳春、玉堂春、恒山、三禾等众多名优品牌,其中汾酒自1989年到1993年连续五年稳居行业老大宝座。但是,1998年1月26日的山西朔州毒酒案给了当地众多酒类企业当头一棒,使山西白酒业陷入困境。
朔州毒酒案令人震惊
1998年临近农历新年,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医院接连收到了几名危重病人,症状都是呕吐、头疼、瞳孔散大、呼吸困难,还没来得及送入抢救室就死亡了。平鲁区医院是个小医院,像这样症状一样的病人集中死亡的现象以往是不多见的。这很快引起医生们的警觉,经详细询问死者家属,得知他们都在发病前饮过酒,医生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死亡与饮酒有关。
由于马上就要过年,正是饮酒的高峰时节,医务人员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便火速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平鲁区委、区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已经放假回家的各级干部接到通知后连夜出发,前往乡村街道通知群众,广播电视连续滚动播出,将“一律不得喝散装白酒”的通知传达到了朔州市的千家万户。
一起震惊全国的毒酒案发生了。
突如其来的灾难令朔州人措手不及,数十条无辜的生命在新年的朔风中被掠走。截至1998年2月5日,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大同市灵丘县因饮用有毒白酒住院治疗病人达222人,其中数十人伤残,2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华夏酒报》在事发当日就派出采访组,赶赴山西朔州,对事件进行了采访调查,并刊发了大量的深度报道。
事情的起源在300公里外的文水县,当地农民王青华与其妻武燕萍用34吨甲醇加水勾兑成散装白酒57吨,一部分出售给个体户王晓东等人。王晓东明知该酒甲醇严重超标,仍将其加进自制的酒中,转手批发给从事个体经营的朔州市杨万才和灵丘县刘世春等人。据后来技术监督局给出的鉴定报告:酒中含的甲醇超国家标准达900倍之多,是地地道道的毒酒。
毒酒事件在全国乃至世界造成极大的影响,惊动了中南海。全国各地严查山西毒酒,所有山西酒受到牵连,各地纷纷查禁“山西毒酒”。
毒酒案中,文水县全县近80户酒厂全部停产整顿,库存白酒全部封存,共查封散装白酒4000多吨,瓶装白酒7600多箱,还封存了1万多吨已经装窖准备烧酒的高粱。
全国各地在查禁假酒时,5年行业老大杏花村汾酒厂的产品也被列在查禁或检查范围。由于杏花村汾酒市场覆盖范围广,品牌知名度高,山西毒酒案对其影响最大,在查禁中,库存急剧上升,用户纷纷退货,市场占有率急剧下降,销售受阻,直到2001年后,负面影响才逐渐减少。
毒酒案加快酒类立法进程
毒酒案发生后,国家加强了酒类管理。
1998年2月9日,国内贸易部发布《关于加强检查、切实搞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酒类流通环节的自查工作。为此,各级流通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对酒类批、零环节进行清查,重点抓批发环节,坚决杜绝从个体、私营商贩手中购进各类酒品;县及县以下商业系统把散装和低度白酒作为清查重点。各地糖酒公司及各大商场、副食店等开展自查工作。在加强流通管理检查的同时,加大了酒类打假工作,各级流通部门包括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搞好酒类产销联查、打假工作,对从事假酒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为了做好酒类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及时制订和实施酒类专卖管理的各项法规、条例。
1998年2月12日,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技监局、工商局、轻工厅(局)、贸易(商业)厅(局、委)、公安厅(局)、卫生厅(局)、法制局,共同清理整顿白酒生产、经销单位,规范酒类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
通知要求,清理整顿白酒生产企业,加强基酒生产的管理,强化对白酒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白酒市场流通秩序,切实做好打击假冒名优白酒的技术基础工作,完善鉴别真假名优白酒的检验机构和检测手段,切实加强对酒类产品商标、标鉴印制的监督管理,加大酒类产销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国家政府的监督下,1998年内,河北省、深圳市相继修订了地方酒类管理条例,湖北、新疆、广东、齐齐哈尔、广西、重庆、山西、沈阳先后出台了地方酒类管理条例或酒类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吉林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酒类产品清理整顿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各地加强了酒类管理。
1998年,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6号文件《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了白酒工厂条件审查要求,同年又发布了1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先后规定了生产许可证的审发条件程序。
1999年,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白酒的管理,发布了282号文件《关于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了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审验、核发程序,加强了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加强了对白酒生产监控。
282号文件发布后,又有消息显示,1999年以后国家不再审批白酒生产许可证。
山西朔州毒酒案波及范围之广,在行业内实属罕见。在1998年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地方只有河北等极少数地区有地方酒类管理条例、办法。到了1998年,拥有地方酒类管理法规的地区跃升至10个省、市、区。目前,国家商务部已经实施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国多数省市区已经拥有了地方酒类管理条例,并拥有了专业的执法队伍,期间国家多次研究出台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山西朔州毒酒案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了酒类管理立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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