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食者,所以令欢也。——《礼记·乐记》
舞,动其容也。——《礼记·乐记》
酒乃天之美酿,东方人自古称之为琼浆,而西方历代则毫不吝啬地封其为“诸神的美食”。所谓“有酒必有诗,无酒不成诗”。千百年来,当数不尽的美酒一再成为世人或盛筵庆典,或独自抒情的最佳载体,诗歌则成了今人得以一窥追溯当年况境的永恒纪念。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大枭雄曹操把酒欲揽天下,心游万仞,挥斥方遒;“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酒仙李白则借酒独抒胸臆,排遣寂寞,意兴阑珊。所谓抽刀断水,举杯销愁,似乎中国文人的传统是借酒来调剂自己施展政治抱负,或者颓唐于仕途经济学问的集体忧患;而到了西方,饮酒则成为解除个体束缚,积极开放向人性真我回归的至高奖赏。 拿水来,拿酒来,小伙子,
再给我拿来几个花环,
我要和爱情角斗,
和她比个输赢。
把酒杯给我拿来,小伙子,
我好举杯痛饮,
我哪怕发酒疯
也不致轻狂昏乱。
希腊诗人阿那克里翁在《饮酒歌》中是如此轻松快乐,被尼采称之为“酒神状态”——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是葡萄酒与狂欢之神,既是果实之神,也是最先发现葡萄者,他将葡萄酿酒技术传给世人,而盛大的祭祀酒神仪式也随之而来。
舞蹈,狂欢,在那样一种完全释放真我的酣醉状态下,人类真正获得了与世界融合的最高快乐。
在希腊神话中,放纵狂欢的美酒世界里,总少不了奥林匹克山上的诸多美神,那些丰腴柔美的线条与烟视媚行的眼波流转,随风而舞,缱绻异常,被一代代欲揭开其神秘面纱的画家付之于油彩和文字,铸就了无数经典传世之作。在中国,同样有“贵妃醉酒”,“吴娃双舞醉芙蓉”的典故,舞蹈,似乎只有乘酒而起才能翩然于天地,渐趋化境;而饮酒的至高境界,也莫过于醉极而舞,浑然忘我,天人合一。
舞之魂 弗拉明戈
华丽的探戈迤逦而行,潇洒的踢踏随意轻快,优雅的芭蕾又冷艳严谨,我们似乎迫切需要一种真正可以畅快抒发情怀的奔放舞步,来应和今日中国人开放的眼界,乐观的胸怀。远渡重洋的弗拉明戈舞是最恰当选择。这种诞生于15世纪,由西班牙吉普赛人创造的舞蹈,融合了东印度舞和阿拉伯舞等多种舞蹈形式,是西班牙的国粹。舞蹈包含歌、舞和吉他音乐三位一体的多元内容,格调高亢、昂扬,舞者不需要根据任何编舞式的情节,而是和着歌声与音乐的韵律,跳出真正的自己。恰如西方饮酒精神的灵魂境界,不仅仅是舞蹈,而是一种性灵上更纯粹的释放,更忘我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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