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把流通业放在一个启动国内消费的重要环节来看待,不能对流通业只是作为一个辅助行业来加以宏观调控。 如今的流通,已经告别过去靠人力运作的方式,逐步走上了资本密集与技术密集的发展道路。当今的流通巨擘,绝对不再是简单地靠扩大经营地盘、靠廉价的劳动力维持其运转。的确,跑马圈地,固然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其背后的资本杠杆与技术杠杆。我们试图再次重申与强调:流通业是高资本投入的行业之一,流通业,尤其是零售企业是高科技密集的行业之一。着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目前,尽管商务部已经成立和运行了,但是,几年来,内外贸一体化的形式工作多,真正从机制上如何协调好内外贸关系,乃至防止“米德冲突” 的进一步恶化,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也是,目前学术界对流通领域改革最不满意的地方之一。
应强化政府在流通业的监管功能,包括标准的建立,行业的规范,企业的准入,市场秩序等方面。众所周知,我们期望建设一个开放、竞争、公平和有序的市场环境,但是,距离我们的最终目标而言,政府有关部门仍然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其中有的工作带有开创性意义。
二、正确对待民族流通业
加入WTO之后,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角度考虑,中国政府仍然有必要进行流通业的进入规制,一方面防止外资企业垄断某些业态,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另一方面防止外资企业通过掠夺性定价,摧毁中小流通企业。在欧洲一般都分成固定商圈,每家商业企业不得超过市场份额的25%,如果企业之间进行合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防止出现市场垄断。
民族流通业企业要做强做大,首先,必须从企业内部管理入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流程再造;其次,充分利用地缘和文化优势,培育自己的忠诚顾客群,提升核心竞争力;最后,配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进行必要的跑马圈地和兼并重组,加速企业的扩张步伐,增强企业对抗外来冲击的能力。
要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取消一切对外资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许多发达国家对于外资企业甚至本国的大零售企业的引入本地,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控制,而我国却对外资大零售企业的进入缺乏规制,外资企业普遍地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具体表现在:国内商业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一般的国内商业企业融资成本比外资零售巨头的融资成本高5~10个百分点,个别小企业的负担更高。再比如,在税收上,外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比国内商业企业低18%,实际税负的差距在20%以上。如此竞争,必然是国内民族流通业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为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切实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角度,正确认识民族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为民族流通业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构建中国的消费政策体系
扩大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的产业政策、就业政策、收入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也就是说,单项推进的消费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根据消费政策作用的范围不同、领域不同,以及在消费政策体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消费政策可分为宏观消费政策、微观消费政策和与消费相关的政策三个层次,如图17.2所示。(1)宏观消费政策。宏观消费政策指国家调控消费的宏观层面使用的手段,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价格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分别从财政收支、货币、价格和收入分配的角度促进或抑制消费。(2)微观消费政策。微观消费政策指国家调控消费的微观层面使用的手段,包括消费引导政策、消费教育政策、消费信用政策,分别从引导、教育的角度影响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其中由消费信贷和消费储蓄构成的消费信用政策可以引导消费者的支出投向,从而加速或延缓消费的实现。(3)与消费相关的政策。与消费相关的政策包括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教政策、人口政策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影响消费政策的作用范围、消费的基础、消费者的行为。只有构建中国的消费政策体系,并且通过相关政策的指导,才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流程再造,进而协调城乡的发展,保证国民经济的有序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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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7.2 中国消费政策体系 |
四、切实增加居民收入,阻止收入增幅下滑的局面
实施直接增加收入的政策,切实增加广大农民收入,建立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的货币购买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农民的恩格尔系数已从2000年的49.1%降至2006年的43% 。农民对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需求逐步增大,对中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要扩大消费,首要的是扩大农民的消费,而增加农民收入又是扩大农民消费的前提条件。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推出了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的惠农措施,再加上粮价上涨,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有所扩大。但减税等措施的政策效应会逐步递减,而政府也不可能年年推出新的导致农民增收的政策,因此必须建立一种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
五、通过转移支付体系,减轻农民消费负担
研究表明,在中国二元经济条件下,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劳动力价值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剩余价值会占有更大的份额,这样的分配格局,一方面会刺激投资更快的增长,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消费在GDP中的份额下降。中国的分配格局在产生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问题的同时,也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虽然剩余价值是积累的唯一来源,但是并不意味着剩余价值只能用于积累,它也可以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消费。
六、加快推进消费信贷,促使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
消费信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信贷手段激励消费、促进消费品和劳务供给增长的重要的营销手段。目前国家政策明确鼓励的贷款消费对象仅有住房和汽车两项,可以适度增加贷款消费的范围。在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方面,应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降低商品房价格,但目前远远超出居民收入承受能力的过高的房价已经成为阻碍住房消费扩大的最主要因素,控制不合理的房价是扩大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的关键。
七、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
把握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的时机、力度及舆论导向,尽力稳定居民收入与消费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提高就业率,减少失业人口,为扩大消费提供基础性条件。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使得广大在职职工保持正常的收入与消费心态,防止消费倾向进一步下滑及储蓄倾向的非正常上升。鼓励更多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保障其生活安定,维护消费者现期正常的消费支出心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消除居民对教育收费及其合理增长的不确定感,抑制这方面的储蓄增长因素,增加现期消费倾向。
八、加快法制建设,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从目前来看,消费者十分关注消费环境的建设与改善,尤其是国内在食品安全的立法滞后,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国计民生。从“苏丹红”到“还原奶”,从禽流感到保鲜膜,一切都与“病从口入”相关,一切都与“民生”相息。构建“和谐社会”,从字面理解,“和”意味着人人有饭吃,“谐”意味着人人能发言,因此,要做到“仓廪实,而知礼节”仍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要加快立法,加大惩处的力度,而“乱世用重典”,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推动企业建设食品检测体系,建立商品标识和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减少流通领域食品安排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推广带薪休假制度。目前,社会上已经开始注重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保障问题,但是,对于公务员、研究人员、医护人员等特殊人群,长年超负荷工作,而没有严格执行休假制度。因此,有必要强制推广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外出消费,休养身心。借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做法。规范各行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强化信用管理监督职能,揭露违反公共政策、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不公平或欺诈行为,维护市场公平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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