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调整后正式实施

2008-12-17 8:41:11 华夏酒报 韩洁 罗沙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15日联合宣布,近期我国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再度进行了修订,调整后的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正式执行。 

    这是继去年初我国修订该目录之后又一次对目录部分条目进行调整。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变化,对目录中部分条目所列技术规格进行了相关调整。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四部门还对目录中部分条目所列税则号列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正,同时对其中个别商品的名称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正。

    四部门表示,调整后的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即2008年12月15日及以后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其进口设备一律按照调整后的目录执行。

    为保证目录调整前审批的老项目顺利实施,四部门明确,对2008年12月15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仍按照调整前目录执行。但对于有关进口设备按照调整前目录审核不符合免税条件,而按照调整后目录审核符合免税条件的,自2008年12月15日起,可以按照调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后目录执行。货物已经征税进口的,不再予以调整。

    此外,四部门强调,自2009年7月1日起,国内投资项目项下申报进口的设备一律按照调整后目录执行。现行政策对国内投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的免税条件另有规定的,有关进口设备仍需执行相关规定。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