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日启动酒类市场检查

2008-12-20 15:25:12 齐鲁晚报 常新喜 评论(0人参与)
    酒类没有“身份证”,将会受到重罚。18日,济南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0日起启动对酒类的专项检查,其中凡是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将会受到重罚。

    通知规定,此次检查范围是辖区内从事酒类经营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重点检查各类超市、酒类专卖店、酒店(饭店)、各类酒类市场及国家和省级名优酒类品牌。

    济南市主要检查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没有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没有按规定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都会受到处罚。同时,对于酒类经营者流动销售散装酒和没有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的;酒类经营者经销使用非食用酒精兑制酒类商品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的;酒类经营者没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一旦被发现,也将受到处罚。

    此次检查从12月20日启动,持续到1月20日。《酒类流通随附单》是由商务部下发带有防伪标志的表样印制,单上须有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品名”、“规格”及12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是酒类唯一合法的“身份证”,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没有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和没有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账的,将受到处罚。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