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有“法”治

2009-1-29 10:39:57 新华报业网 张铁鹰 评论(0人参与)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治理包装过度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1月24日新华网)

  过度包装盛行,既与人们不健康的消费心理有关,也与不正常的送礼风有关。商品的过度包装,一浪费资源,二破坏环境,三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可以说,人人都是商品过度包装的受害者,只要消费,就可能遭遇过度消费的烦恼,中秋买月饼,大大的精制铁皮盒中,只有四块或六块月饼;过年买两瓶酒,包装的成本比酒本身都高。

  对过度包装的危害,有关部门早有共识,也进行过治理,但收效不明显。比如,前几年,质监和工商部门都对商品过度包装进行过专项检查,可一阵风过后,过度包装仍未有收敛。这主要是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检查过程中,不好处罚。

  正是吸取了以往查处的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完善标准、法规和政策,禁止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质检总局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国家标准,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制保障。价格部门要研究完善遏制过度包装的价格政策,财税部门要研究完善促进包装物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根据这一通知要求,不仅在查处过度包装上将形成部门联动,更主要的是,此项要作今后将有“法”可依,查处将有具体的标准。

  过度包装是社会公害,其治理也并非老大难,只要有了“法”,商家以过度包装来欺诈消费者的现象会减少,监管部门在查处时也会放开手脚。比如,有网友建议用价格杠杆来治理过度包装,就是规定包装成本不能超过商品本身成本的3%,超过了商家要接受处罚;还有的网友建议对过度包装商品征收高额资源使用税。网友的这些建议,有关部门在制“法”时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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