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最新统计,2008年,外商在上海新设立总部经济机构83家。截至2008年底,外商在上海累计设立总部经济机构676家,其中地区总部224家,投资性公司178家,研发中心274家。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沙海林介绍,2009年,上海将继续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全面落实对外商设立地区总部的各项鼓励和优惠政策。
根据2008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和200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的若干实施意见》,外商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可在财政、资金管理、出入境管理、人力资源以及通关等领域享受广泛的资助、鼓励和便利。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本市设立的投资或者授权形式,对在一个国家以上的区域内的行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介绍,截至2008年底,上海已有17家投资性公司被商务部认证为国家级地区总部,占全国国家级地区总部总数近一半。“财富500强企业”有60家在上海设立了地区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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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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