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蓬莱市政府召开了2008年度目标考核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奖励兑现大会,对2008年荣获山东名牌和著名商标的生产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
按照蓬莱市政府制定的《蓬莱市鼓励争创中国、省名牌产品,国家、省免检产品,省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奖励办法》,对于2008年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的蓬莱酒业有限公司、蓬莱华鲁酒业有限公司、烟台瑞事临酒业有限公司和4家获得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为加大质量兴市暨名牌战略工作力度,调动企业争创名牌和著名商标的积极性,2005年8月,蓬莱市政府重新修订名牌奖励办法,对荣获中国名牌和省名牌产品、国家驰名及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重奖。截至目前,蓬莱市已拥有5个中国名牌产品、21个山东名牌产品和 1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8个山东省著名商标,塑造了“蓬莱制造”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