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三位一体”监督落实“禁酒令”

2009-2-15 14:32:37 正义网 卢金增 刘繁 评论(0人参与)

  新春伊始,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从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单位、家庭、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立体监督管理方式,切实贯彻落实好高检院的“禁酒令”。

  2月13日,该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禁酒令”要求,重申将“禁酒令”的执行情况纳入量化考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处罚规定,同时将禁酒范围扩大到临时工在内的机关所有人员,明确规定违反“禁酒令”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好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该院要求检务督察小组采取随时、随地、会后现场测酒等方式,加大对 “禁酒令”执行和公车管理的专项督察力度。在家庭中,把干警家属做“禁酒令”的义务监督员,院检务督察小组通过电话联系等形式随时与家属沟通,促进“禁酒令”的有效执行。

  据悉,近日该院还在检务公开宣传手册上补充强调“禁酒令”的要求以及明确接受群众对检察干警工作时间饮酒、午间饮酒以及酒后驾车等违反规定行为的监督,以更好接受群众监督,构筑“禁酒令”执行监督的社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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