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2009-2-18 8:47:19 华夏酒报 顾瑞珍 李伟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我们将严肃查处长江流域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2月16日在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视频会议上表示,环境保护部2月将开展针对长江流域干流及其十条主要支流的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据张力军介绍,此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主要是摸清直接向长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排污的排污口数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规范排污口设置,落实污染物减排管理措施,促进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此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共涉及10个省、直辖市,长江干流和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10条主要支流纳入行动范围。”张力军说。

    2008年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显示,长江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支流为中度污染。

  &nbs文章来源华夏酒报p; 张力军说,今年开展的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是长江流域环境整治行动的第一步,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排污口的全面检查,摸清各类排污口数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为各地开展长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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