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广告突出宣传‘OMP’非常不妥”

2009-2-18 13:01:03 新京报 评论(0人参与)

  中国广告协会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发布的澄清说明可以理解。

  对于仍在部分媒体发布的蒙牛特仑苏OMP牛奶广告,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昨日(17日)表示,OMP目前是被六部委专家认定为未获批准、擅自添加的食品原料,这种情况下蒙牛如继续在广告中突出宣传OMP,“是非常不妥当的”。

  一些媒体近期发布的蒙牛OMP广告中,带有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部门并突出宣传OMP。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彭晔对此指出,按六部委专家意见,蒙牛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且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暂停OMP物质的添加。因此,广告对属于违法添加的OMP予以突出宣传,涉嫌违反了《广告法》。

  中国广告协会同时表示,近期网站上出现的一些有关特仑苏OMP奶质量安全的“企业声明”提及政府机关名义,协会“原则上不支持”,但是这种声明是在特殊情况下发布的,只要使用的调查结果真实有出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 

  昨日,记者在主要网站上已找不到类似“企业声明”。

  【2月16日】

  蒙牛在部分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刊登澄清广告,广告内容点出部委名称,被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2月14日】

  针对卫生部“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违反《食品卫生法》”,蒙牛集团总裁杨文俊回应:我国台湾地区、日本都把OMP作为普通原料对待,所以不存在申请。

  【2月13日】

  卫生部等六部委组织专家对蒙牛公司使用的OMP食用安全性进行了研讨,认为“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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