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告违法药品将暂停销售

2009-2-24 7:50:22 新华社济南 王海鹰 评论(0人参与)
  在广告中夸大药品疗效、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今年在山东将受到严厉打击。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个省今年将对药品广告违法行为施以重拳,如药品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将暂停此药品在一定区域内的销售。

  2008年,山东省各级药监部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521条。今年山东省还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审查标准,对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的广告申请坚决予以驳回;加强广告监测,对违法严重、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此药品在一定区域内的销售。

  另外,山东省还将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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