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减少网络消费纠纷 购物前应做到“四看”

2009-3-13 8:12:15 中国酒业新闻网 刘毅非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长春3月12日专电 当前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形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导致在交易的过程中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频频出现不同类别性质的消费纠纷。吉林省消协日前发布了系列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四看”之后,慎重进行网上交易。

  据吉林省消协介绍,网络消费纠纷主要表现有:一是低价诱惑。在网站上,有许多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一半或是更低的价格出现,这种超低价的商品有可能是二手货或者是残次品。二是虚假宣传。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消费者看到实物后与网上看到的样品相差甚远。三是设置格式条款。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四是购物证据不足,维权难。汇(寄)款是网上购物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没有其他购物凭证,而汇款单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不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充足的证据。

  为此,消费者协会警示广大消费者在网上交易之前应做到“四看”:一看网站。网购首先要选择制度完善、有信誉保障的网站进行交易活动。二看价格。一般与市面售价过于悬殊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不要轻易地相信“该商品参加网站的特价活动”“此商品被网站授予信得过商品称号”等虚假、夸大宣传。三看信誉。网购网站通常以若干等级评价商品及卖家的信誉度,消费者在评估商品质量及卖家信誉度时,除考虑上述因素以外,还应浏览其他买家对该卖家及所售过的商品评价。四看订单。如果买家在一个网络店铺购买多件商品而以一个订单下单,那么买家一定要在订单中注明购买清单,以免发生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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