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驰名商标类评选是一支清醒剂

2009-3-13 11:36:41 城市晚报 胡艺 评论(0人参与)

  本来是提升产品质量的好机会,现在却变成了牟取不当利益的幌子。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说,如今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的评选,不如不要。(3月9日新华网)

  名牌评选“政出多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司法认定也可以让许多闻所未闻的商标一夜“驰名”。正如赵林中代表所言,一些特殊群体依附其上,已经将驰名商标认定当成了一场各取所需的商业游戏。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驰名商标类评选,提醒政府职能归位,实际上是一支清醒剂,值得期待。

  政府是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市场监管,而不是参与品牌竞争。事实上,名牌产品评选就是消费者对品牌认同度的市场竞争。且不说政府部门精力有限,就是政府参加商业评选以后,如果有评选争议需要政府部门做裁判时,难免会因为面子、偏向喜好问题而有护短行为。政府部门即使没有品牌偏向,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也很难让民众相信你是中立和公正的。

  名牌评选也好,餐饮百强也罢,其评选路径都是类似的。常见的套路是:评选过程与结果完全由政府下属的协会组织自说自话,公平公正的评选活动演变成了协会组织的牟利路径,主办方做广告,公布评选条件。愿意交纳评选费者就可以入围参评,至于谁能榜上有名,谁第一,谁第二,就看谁出的赞助费多,谁能与评选组成员搞好关系。

  由于评上名牌后,产品可以享受免检等优惠政策,而且政府部门主导名牌评选,相当于用政府信誉为商家产品做担保。企业难免会千方百计公关评选组成员,破坏评选公信。除了少数实力明显强大的企业以外,不会公关、不愿意花钱的企业品牌又如何不落选呢?于是,本应该给消费者提供权威导向信息的政府部门被某些协会组织利用,政府部门的公信形象成了某些组织牟利与企业做广告的工具。政府参与商业性评选的弊端逐步显现。

  进一步说,不仅商务部主导的“餐饮百强评选”应该叫停,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名牌评选,对其他政府部门组织的类似评选活动也应该进行清理整顿。清理多余的评选项目,把市场评选活动彻底还给市场,交给消费者,保证评选活动的公信力,不仅是对参评单位负责,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同时,政府部门不参与市场评选并不是当甩手掌柜,政府部门对民间评选活动也应该尽到监管职责。

  而且,法庭判决产生“驰名商标”的问题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法官应爱惜自己的羽毛,自觉维护司法公信力,不能参与利益纠葛,充当假“驰名商标”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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