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4月6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近日对省内流通领域的化肥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化肥合格率仅为七成,不合格化肥主要为复合(混)肥料。
福建省工商局表示,为了保证春耕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该局组织了化肥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漳州、泉州两地市的农资批发及零售企业14家,共20个样品,涉及20家生产企业。结果14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70%。在6个不合格样品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有5个,均是复合(混)肥料,标签标识不合格的1个。
福建省工商局表示,不合格复合(混)肥料的主要问题是氮、磷、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比率不合格以及水分和氯离子超标。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未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减少生产工序,缩短肥料干燥时间,偷工减料,导致总养分、水分不合格;生产企业工艺落后,检测条件不完善,对原材料检验把关不严,使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料,以及贮存、运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产品中的氮磷指标不合格;个别生产企业使用了低品位磷矿及造粒、干燥工艺不成熟造成水溶性磷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福建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福建省工商局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化肥时,要注意3个方面:尽量购买质量信誉较好的厂家产品;注意查看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化肥的成分配比、包装上是否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进口化肥是否标有合同号和进口企业名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称;由于化肥的时效性,多在使用后较长时间才发现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应在购买时索票索证,并保存好,如遇假冒伪劣商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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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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