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万寿风湿酒”等部分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

2009-5-1 7:5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从山东省工商局获悉,3月下旬,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第一季度全省部分重点媒体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的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如下,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1、 “武警山东总队医院”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以新闻报道形式在《山东商报》、《济南时报》等媒体发布广告,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2、“万寿风湿酒”以健康讲座形式在济南广播新闻频道发布广告,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宣称继承传统中医精华,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对风湿骨病有独特疗效,免费试用,误导消费者。

    3、“香榭丽祛斑霜”多次在淄博电视公共频道发布广告,使用医疗用语和绝对化语言,使用他人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险公司承保,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4、 “E肽润巢”在《烟台晚报》发布广告,使用患者和社会公众人物形象作证明,宣传治疗作用,夸大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美诺腺必通”以新闻报道形式在《济宁广播电视报》发布广告,使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有效率和治愈率,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宣传有奖馈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6、“白马寺痛消贴”多次以新闻报道形式在日照电视公共频道发布广告,使用患者、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7、“陈李济咳喘顺丸”在莱芜电视综合频道发布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宣传有奖馈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8、“达根舒银屑灵”以新闻报道形式在临沂电视公共频道和烟台电视第2频道等媒体发布广告,使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宣称使用后能彻底摆脱病痛折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9、“卓玛丹心脑康”以健康讲座形式在德州广播新闻频道发布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有效率和治愈率,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

    10、“聊城市建医院”以新闻报道形式在聊城电视公共频道发布广告,宣称治疗后能产生永久性抗体,永不复发,无副作用,彻底治愈乙肝大小三阳,宣传医疗技术和方法,使用医疗机构、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11、 “清血癣迈康”在《牡丹晚报》发布广告,使用医疗机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有效率和治愈率,使用保证治愈的绝对化语言,宣称其疗程短、见效快、无副作用、永不复发,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12、“金茶素”以新闻报道形式在枣庄电视公共频道发布广告,宣称能彻底治愈男性亚健康问题,当天服用当天见效,无效退款,使用多位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有奖馈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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