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53家大型央企年底前需制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记者樊曦)记者4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53家大型中央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尚未见底的全球金融危机,《意见》指出,中央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危为机”的重要手段,主动进行技术、产品转型升级,努力打造知名品牌,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能力,增强中央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按照《意见》的规定,所有中央企业要结合主业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和任务,53家大型中央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中央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制订并开始实施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据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一个核心,三条主线”,即以研究制订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主线,大力提升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要致力于在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实现重点突破,用好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有关钢铁、汽车、轻工、石化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促进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同时,中央企业要立足国际竞争,通过持续创新和长期维护,努力将知名品牌推向国际,逐步改变一些企业单纯贴牌生产的局面。要围绕企业品牌法律地位的确立,及时、规范地进行商标、商号的注册和企业商誉的保护,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品牌成果。
此外,《意见》强调,中央企业在加速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将重大专利成果纳入技术标准的工作,积极与有关行业部门沟通,争取将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国际行业标准的制订,努力将我国优势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谋求企业更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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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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