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闲置商标有偿转让很有必要

2009-5-8 10:26:06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新华社上海5月7日专电(李楠、王蔚)日前,上海市工商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邢冬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闲置商标进行有偿转让很有必要。邢冬生说:“商标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商标被注册后,无论哪种原因被闲置,都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累计总量达334.1万件,其中有不少商标都处于闲置之中。同时,相应的商标转让机制也并不健全,目前仍以私营性质的商标中介机构为主,“商标转让难”也是造成商标闲置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年前,发明人陈坚明以“贼不要”为名申请环保井盖商标时,本想自己投资进行窨井盖生产。不料商标审批完之后,他的投资计划也早已搁浅。不甘心商标就此闲置浪费的他,不断寻找合适的厂家进行商标转让,却始终无法找到“权威的、有保证的商标转让中心”。

  对此,邢冬生认为,目前从事商标中介、商标转让的机构几乎全部为私人性质,缺乏权威性;而工商部门掌握着详尽的注册商标信息却无法从事“商业性的有偿转让服务”。因此,应当结合两者的优势,建立“政府支持、企业经营”的商标转让平台。同时邢冬生表示,国家应当建设全国性的商标转让平台。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