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6月13日电(记者孙英威)黑龙江省的城镇居民收入今年以来稳步增长。据黑龙江省统计局统计,今年1—4月份,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
今年以来,在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下,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情况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工资及补贴等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主力”。在1-4月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4%和17%,两项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60.6%和30.3%;经营性收入增长了1.8%,财产性收入下降了36%。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费性支出3087元,同比增长12.5%。在主要消费支出中,除居住支出下降1.1%以外,其他支出均保持增长,其中交通和通信支出增长最快,增幅为30.4%;食品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达到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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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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